关于转发《邯郸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邯郸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系部处室:
2008年6月16日我院接到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现把文件转发给各部门,请各部门认真执行。由于文件内容较多,不再复印,公布到校园网上。再次提醒出差人员,住宿票据等一定要填写齐全,如起止日期标准,人数,单价等。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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