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08年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大力弘扬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教职工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促进新形势下的岗位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邯郸市2008年师德标兵”的通知,我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正式工作两年以上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中青年教师占50%比例(40岁以下)。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的精神,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影响和领导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专业教学改革,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文化修养,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心态平和,与领导、同事和睦相处。
3、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在学生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在教学质量测评中前30%以内。
4、教学中教学目的明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准确,注重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5、教研活动出勤率达到100%。
6,、2007年9月—2008年6月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具有1项市级以上科研立项或结题课题;或出版1部以上著作或教材。
7、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无教学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
附加条件:
1、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和主讲人。(6分)
2、国家、省级试点专业负责人。(5分)
3、在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的教师。(2分)
4、2005年以来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的教师。(3分)
三、推选时间
各部门只允许推荐一人,填写《邯郸市2008年“师德标兵”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到高秀云邮箱)和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字数不超过3000字,A4纸打印),申报工作务必于6月26日报到人事处。过期不侯。
邯郸市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6月23日
附表二:A4打印
邯郸市2008年“师德标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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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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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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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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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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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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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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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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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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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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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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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区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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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