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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04 [来源]: [浏览次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原名后勤管理处,成立于20016月。20124月改称国有资产管理处。20215月,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对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增加招投标和审计职能,减去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职能。2023年4月根据邯郸市审计局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要求,更名为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采购招投标、审计、验收等工作。目前工作人员7人。历任处长贺建平、贾国凯,现任处长罗文革。

审计工作

我院于2007年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归学院纪检委,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审计室主任。201611月学院出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建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审计工作的院领导担任。20215月学院部分管理部门职能调整,审计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审计室主任由国资处处长兼任。我院内部审计是指根据审计法有关要求由学院组织的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结算审计坚持“审减不审增”的原则。目前审计室工作主要针对我院基建、修缮工程、物资、服务采购等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凡是学院10万元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5万元及以上的修缮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2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采购进行过招标的,均属学院内部审计范围。


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和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报批以及报备手续;根据归口管理原则,负责组织督促学校各类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负责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各部门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评价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负责汇总和整理学校国有资产的情况和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和上级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报表及相关信息。

采购招标办:应学院发展需要,201911月,学院成立了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起草招标采购工作各项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办理招标前期审批手续,审核招标文件,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和签发中标通知书,组织考察、受理投诉和协调处理招标工作的特殊事项及落实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0215月,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能重组,招标办并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采购招标办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