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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 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者:宣传部    时间: 2022-07-11    点击次数: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发布日期:2022-07-05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邓传淮

2022年6月30日

尊敬的鲁部长,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很高兴出席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举办的“学新法、践新法、开新局”论坛。首先,我代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我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九个坚持”的重要论述,围绕这个根本问题,与大家交流一下我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理解和认识。

一、职业教育“培养什么人”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要培养社会发展、知识积累、文化传承、国家存续、制度运行所要求的人。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人才的需求是不同的,每个受教育者的性格禀赋、兴趣特长、素质潜力也是各异的。新法规定,立法的重要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而实施的教育;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的类型和定位决定,职业教育培养的人在“五育并举”的总要求下,又有自身的特点和侧重。

(一)职业教育法强调德技并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领域(有德无才会误事,有才无德会坏事,有德有才方能干成事。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才无德是废品,无德有才是毒品)。职业教育培养的人一方面要寓德于技,培养受教育者的品德、公德、大德和职业道德,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另一方面要技能报国,努力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成长为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国家进步、民族复兴提供技能支撑。新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鲜明体现了德技并修的要求。

(二)职业教育法强调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学生以行求知,以知促行,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党的教育方针既强调“两个服务”,也强调“两个结合”,即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新法规定,职业教育要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知行合一、工学结合,就要把教育链和生产链更紧密连结起来,使受教育者把知识和技术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新法许多条款都规定了实习实训,要求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明确职业教育受教育者有参加实习的义务并保障其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等,着力提高动手操作能力。

(三)职业教育法强调市场导向。职业教育是面向市场的就业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新法规定,职业教育要满足从事某种职业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实施职业教育要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规定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质量评价体系,评价过程应当吸纳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更灵活的机制,市场需要什么专业,就培养什么专业,不适应市场的要及时调整;职业需要什么能力,就训练什么能力,使职业教育的受教育者更受市场欢迎、企业青睐。

(四)职业教育法强调类型特征。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层次教育。民族复兴需要知识创造型人才,也需要技术技能型人才(数据显示,我国有近9亿劳动者,其中高技能人才只有4700多万人、仅占6%)。要树立职业教育受教育者和普通教育受教育者只有类型之分、没有高低之别的观念。新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职业学校毕业生,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职业教育“怎样培养人”

对怎样培养人,习近平总书记有很多重要的论述,提出要发挥“四个主体”的作用,推动“四个加快建成”,坚持“五育并举”,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在增长知识见识上下功夫、在培养奋斗精神上下功夫、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让青少年学生做到“八个学会”(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学会感恩,学会助人;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学会自省,学会自律),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新法贯彻落实这些基本要求,就职业教育怎样培养人提出一系列制度举措。

(一)培养主体上,多元办学、企业主体。职业教育是面向社会的跨界教育。新法明确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多主体,可以通过独立举办、联合举办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强调让企业在办学中“唱主角”,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高水平职业学校、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强化企业办学责任,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培养机制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法健全制度保障,着力破解校企合作一头热、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两张皮的突出问题。一是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二是规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三)培养体系上,融通贯通、协调发展。一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融通。建立融通发展立交桥,受教育者可以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种类型之间转换,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选择不同的教育类型。强调要把职业教育的要素融入普通教育体系。删除“分流”的概念,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推进两类教育协调发展。二是职业学校教育体系内部纵向贯通。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规定中高职贯通培养制度;建立适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考试招生制度。三是强调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互通。长学制、体系化的职业学校教育和短期的、模块化的职业培训都要大力发展,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实施主体、学习成果也要互通互认,建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

(四)教育管理上,强化统筹、共同治理。职业教育是跨越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需要强化统筹管理,推动共同治理。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国务院层面,规定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部门层面,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工作。省级层面,强化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权,可以依法整合、优化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职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职业学校层面,明确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机构,推动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

三、职业教育“为谁培养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旁观者和反对派,更不是破坏者和掘墓人;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人;不能培养那种长着中国脸,不是中国心,没有中国情,缺少中国味的人。实施职业教育要坚持正确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一)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新法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为制度规范。规定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规定民办职业学校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学校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保证其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二)强调坚持扎根中国大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扎根中国大地办职业教育,回答好中国之问、时代之问。新法规定,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新法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境外优质的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积极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世界治理,不断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三)强调服务国家战略和技能型社会建设。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使命。一要为国家战略需要培养人。面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新法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面向乡村振兴战略,新法规定国家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二要为建设教育强国培养人。不补齐职业教育的短板,就不能实现教育现代化、不能建成教育强国。要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三要为建设技能型社会培养人。把建设技能型社会写入立法目的,是新法的又一个亮点。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仅需要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突破“卡脖子”技术,也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把先进的技术设备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能够有效提升劳动力素质,提高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以上是我的一点粗浅认识,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政策法规司作为依法治教工作部门,重要文稿起草部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实际行动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进程。我们也期待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贡献绵薄之力、做出应有贡献。最后,祝愿大家工作顺利、身心健康、阖家幸福!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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