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须知 > 正文

2019年普招招生章程

【点击次数: | 发布日期:2019-06-24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录取。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5、考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9、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和800元/年两档。

3、书费:新生一次性预交书费700元多退少补。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考入我校表现优秀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3000元;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50分以上(含50分)考入我校表现优秀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5000元。

4、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金,设立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5、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6、我院每年为在校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51、3162938、3166290、3162937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