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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3-13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规定,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调整事宜,决定自2024级新生开始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调整为:

1.函授(文史类) 1050/.

2.函授(理工类) 1350/.

3.业余(文史类) 1350/.

4.业余(理工类) 1650/.

在校老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313日—3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继续教育部反映。

联系人焦老师,电话0310-316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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