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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 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冀教科规办函〔2018〕3号

关于组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

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高校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通过,厅主管领导批准,自2018年5月23日起试行。为做好今年首次课题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课题和资助课题的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工作由省规划办负责组织,每年组织两次,时间分别为5月和11月。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所辖范围该类课题主持人,并组织课题成果鉴定的申请工作,于6月10日前将《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3套纸质材料和1套课题鉴定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省规划办秘书处,成果鉴定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规划办邮箱。

二、其他类别课题(含小微课题)的成果鉴定由各市规划办、有关高校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接到通知后,各单位即可组织该类课题的成果鉴定工作。

三、省规划办办理其他类别课题(含小微课题)结题手续的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对课题成果鉴定通过的该类课题,各市规划办、有关高校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需将3套纸质材料“成果要报”及电子版,连同签署意见后的《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审批书》3套纸质材料,于6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省规划办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邮编050000

联 系 人:杨今宁

联系电话:0311-66005937

电子邮箱:hbjkghb@163.com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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