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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7-02-24 17:05:31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及系、部、处、室:

根据上级考核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

2全院正式在编在岗的一般干部和教职工及合同用工人员。

三、考核安排要求

1、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参照《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邯职院党[2016]21号),按照《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进行

2. 学院正式在编在岗的一般干部、教职工及合同用工人员考核按照《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教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进行

四、考核时间

2016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7227日开始,315日前结束。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徐学中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院长白敏植担任,成员由其他院党委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副院长魏全红同志兼任,成员由组织人事部、纪委、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安全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各党支部及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成立相应领导领导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本支部(部门)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工作落实。

六、考核纪律

1、各党支部和考核组要坚持党性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考准、考实、考公平。要严明考核纪律,对泄露考核秘密,失职渎职或营私舞弊者,要严肃查处。

2、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如实汇报、客观反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要求,对在考核工作中采取串联、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附件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教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7223


1

2016

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1、中层领导班子;

2、中层领导干部(含市组织部工资管理干部);

3、中层党政正职的考核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考核结果报市组织部批准备案。

二、考核时间

全院拟定2016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7227日开始,315日前结束,请各支部(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对各支部(部门)具体时间考核时间由考核组与有关支部和部门沟通确定。

三、考核办法和内容

考核按照《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邯职院党[2016]21号)进行,采取“一定量、五评价”百分制方式考核评价,其中定量占50%,定性占50%。根据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分为党政群团、教学部门和教辅单位等三类,实行分类考核。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党政群团单位领导班子重点考核日常工作、党政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专项进行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党建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安全部门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领导班成员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职业操守、工作作风和参谋服务作用;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班子自身建设情况;落实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 教学单位领导班子重点考核贯彻落实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情况;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特色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课程改革和专业建设情况;学生管理和社团活动情况;招生就业和科研创新情况;党建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安全和谐系部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职业操守、工作作风;班子自身建设情况;落实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3.教辅单位领导班子重点考核贯彻落实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情况;服务教学和服务师生工作情况;党建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安全部门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职业操守;班子自身建设情况;落实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对各部门班子考核,除上述内容之外,还应重点考核2016年度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建六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学院2016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完成和国家优质院校建设开展等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按照《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邯职院党[2016]21号)规定相关内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主要考核组织领导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绩,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016年度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学院2016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落实、党建六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师德师风建设和优质学校建设开展落实中履职尽责情况应作为考核重点。中层领导干部在实施考核时,适当注意正职和副职的区分。对正职侧重考核统筹协调、决策能力、选人用人等内容;对副职侧重考核协调配合、组织实施能力等内容。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级党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邯组通字[2016]88号)要求,学院要开展院系级机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根据学院实际,采用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方式进行。支部书记述职要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进行;内容突出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展情况、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突出问题。兼任党内职务的其他中层干部也要在述职报告中汇报承担党内工作履职情况。

四、考核步骤

(一)考前工作

1、撰写总结和报告。被考核部门在认真总结工作基础上,提前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2500字内),中层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正职2000字内,副职1500字内)。其中述廉部分按学院纪委述廉报告要求撰写。

2、准备查阅资料。请各系、部、处、室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填写《2016年度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自查表》和《2016年度专项和创新工作统计评价表》及相关佐证在考核时向考核组提供。

(二)召开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会议

1.参加人员:支部(或联合支部,部门)全体人员(全额财政、自收自支、合同制)。

2.召开述职会议。

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党政分设的和联合支部,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1)被考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部门班子作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系部支部书记进行抓基层党建专题述职和个人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其他成员作书面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总结、报告向考核组提交。

2)考核组长讲话。

3)大会测评,考核组副组长作填票说明。

3.注意事项。在召开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会议前,在本部门明显处以文字形式发出考核预告。

(三)个别谈话。

考核组成员对班子成员和部门部分成员进行个别谈话。

(四)查看

工作组成员收集《2016年度考核部门工作自查汇总审核表》并查看相关佐证。

考核期间考核组收到信访等反映转交院纪委、院组织人事部。

(五)据实做好量化打分工作。

1)各考核组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组相关项目分值确定;

2)按照《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邯职院党[2016]21号)文件要求,由有关部门和院领导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单项量化打分。由组织人事部统一安排,并收交统计分值。

(六)汇总评价。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量化分值。

(七)听取考核汇报。院党委主要领导适时听取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

(八)考核结果确定。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提出对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等次认定初步意见,报院党委研究确定等次后公示,按要求上报由市组织部批复。

五、实绩等次

中层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等次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中层领导正职(副处级)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科级及以下干部按对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市人事部门要求上报)。优秀等次数额,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六、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2016年内新提任、交流任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要按20161231日所在部门所任职务进行考核。任职时间较短的,可由原工作部门提供有关情况。2016年内退休或调到外地工作的,不再列入本单位考核范围。

外出驻村精准扶贫、帮扶等半年及其以上的,按政策由帮扶所在地考核,被帮扶县(区)向我院反馈年度考核结果,并参加本院年度考核,学院综合全面考核情况确定最终结果,批准后记入个人档案。

病事假累计半年及其以上的、因其他原因年内累计参加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中层干部,不进行考核,不确定等次,由所在单位(部门)在其年度考核表上注明原因。

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等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层领导班子或中层干部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无事生非,制造混乱,干扰、破坏学院安定团结和正常工作,影响学校声誉的;

2)在思想道德、党性观念和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突出问题的;

3)在管理、教学改革、骨干院校建设等方面出现严重失误的。

(三)、在考核期间中层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事先按规定和程序报请批准。

(四)考核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述职会议不悬挂会标,不摆放鲜花;个别谈话时不摆放水果、香烟等物品。

部门工作总结、班子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县级干部《市管干部年度考核表》、《2016年度考核部门工作自查汇总审核表》电子版请于3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至组织人事部接收材料邮箱为:zuzhibu8048910@126.com.

注:未尽事项参照邯字【20172号《邯郸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执行。考核用表和资料从组织人事部公共邮箱:zzb3162935@163.com,密码:3162935,下载填写。联系人高燕:3163935

2017223

2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度教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邯人社办[2016]308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截止20161231日,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对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也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优秀比例:按上级文件规定,正式在册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评为校级先进的人员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人数的20%,学院按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指标下达到各考评小组,由各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法及步骤

本年度考核具体程序如下:(分组情况见附表2-2

(一)动员部署。各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本部门考核小组。

(二)被考核工作人员填写《邯郸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在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中需填写合同鉴证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排列。对于既在管理岗位上任职,又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工作人员,在填写年度考核表时,应当同时填写两个岗位的情况。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填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受奖励人员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申报记功人员需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第三人称、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单位纪检、计生证明。

(三)个人撰写工作总结(考核表中工作总结不少于150字),在一定范围进行述职、群众测评。

(四)部门班子对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研究后对每位被考核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部门负责人写出评语,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六)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

(七)按文件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听取群众意见。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并由本人签署是否同意的个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意见报考核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复议被考核人意见,并由考核办公室将复议结果通知本人。

(八)将考核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九)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院级先进集体根据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由各部门自主申报,并将材料报考核办公室,通过相关程序民主推荐评比,最后由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工资调整、奖惩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1.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且连续三年中未被记功的,记功。

2.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3.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4.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备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二)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1.不晋升薪级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或减发。

2.一年内不晋升职务。

3.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三)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一年内不晋升职务。

3.不晋升薪级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或减发。

4.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5.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6.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关于挂职、见习等八类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问题

(一)挂职或下基层锻炼或参加其他专项工作的人员,由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人员所在的系、部、处、室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外出驻村精准扶贫、帮扶等半年及其以上的,按政策由帮扶所在地考核,被帮扶县(区)向我院反馈年度考核结果,并参加本院年度考核,学院综合全面考核情况确定最终结果,批准后记入个人档案。组织人事部与扶贫人员所在部门统筹扶贫人员指标与考核。

(二)对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应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或分配工作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三)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观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受政纪处分人员确定考核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六)调入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由所在部门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七)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定等次。

(八)我院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学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学习、培训情况,由原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非我院派出,但经学院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九)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奖惩

(一)受奖人员一般从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受奖人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其中:嘉奖占受奖人数的85%,记功占受奖人数的15%(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记功的人员不占本年度记功的比例)。

(二)院级先进个人(不含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三)我院在册工作人员都要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做到应考尽考。但因确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考核漏考的,所在部门要提前向院考核领导小组写出正式报告文件,经院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补办年度考核结果。

七、时间安排

(一)224日做准备工作:各部门布置考核工作,准备述职材料。

(二)227日至37日,部门考核阶段:被考核人作简要述职,民主测评,填写考核表,部门领导写出评语和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推荐优秀人员人选。评选校级先进个人。

(三)38日,各部门上报考核结果(纸制报表和电子版报表)。

(四)在收齐考核结果后,由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院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将考核结果公示,考核领导小组收集个人意见。之后,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复议个人意见,确定奖惩名单,考核办公室撰写年度考核总结填写报表。

(五)最后办理上报各类材料。

附件:2-1、院级先进工作者条件及限评条件;2-2、各部门分组名单及评选名额;2-3、考核民主测评表;2-4、考核备案登记表;2-5、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 2-32-42-52-6等表格未附纸质表,从组织人事部公共邮箱:zzb3162935@163.com,密码3162935下载填写。接收材料邮箱为:zuzhibu8048910@126.com.。联系人:王冰然:3166530


2017223










附件2-1

院级先进工作者条件及限评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法纪和本校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协作精神好;工作积极认真,有奉献和改革精神,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优质院校建设、服务、管理中成绩显著。

有下列情况之者不能当选先进工作者:

1)本年度有旷工行为的,全年病假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以上,事假连续一个月或累计一个半月者。

2)拒不接受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或本人二个月以上无工作任务的(除法定假日外)。

3)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教学等工作中目无组织领导,个人主义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违反法纪被公安机关收审,或受党内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6)治安防范意识差,造成事故直接责任者。

7)本年度只参加考核,按规定不定等级者。








附件2-2 各部门分组名单及评选名额

部门

全额一般人员+自筹人员

牵头人

优秀指标

合同制人员

校先进指标(含合同制人员)

党政办公室

8+3

张长声

1+1

0

2

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

7

赵松杰

1

0

1

团委、宣传部、工会、赵文化研究所、老干处

5+2

赵俊杰 成少钧

1

2

2

安全工作处

5+8

李峰

1+1

5

4

教务处、工学服务中心

10

杨前卫

2

0

2

学工部、财务处

16

宁广德

2

4

4

国资管理处、招生就业处、高等职业教育、科技研发中心

9

贾国凯

1

2

2

图书馆

16

马彩霞

2

7

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7

李群明

1

3

2

实验实训中心

8

马宁

1

0

2

继续教育部

2+1

陈彦峰

0

6

2

后勤服务处

8+6

索林生

1+1

14

6

基础部

15

温志强

2

0

3

社科部

13

陈俊玲

2

0

3

建筑工程系

26

钟芳林

3

7

7

机电工程系

22

郭世璋

3

5

5

电子信息工程系

30

赵英杰

4

6

7

管理工程系

16

邵服民

2

6

4

经济系

24

郭少英

3

6

6

文法系

22

张伟

3

3

5

艺术系

31+1

张浩

4

3

7

旅游与商贸系

18

江红英

2

1

4

运动与健康系

17

袁斌

2

2

4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7

郝耀飞

1

0

1

合计

363


48

82

90

注:表中所列出的优秀及校先进指标均以一般人员总数为基数计算,中层干部人数不在基数范围内,扶贫人员统筹后,优秀指标另分配相关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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