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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要加强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验室了解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二、每个实验室、库房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三、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卫措施。

四、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对不听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仪器设备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对危险(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必须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以及对贵重、精密、大型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等,均应严加保管,注意存放安全。

六、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归还原处,还原仪器、设备的开关,回收多余物品,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整理实验桌、柜等,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去。

七、值日生和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应负责检查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的关闭。特别是在使用过程中偶遇停水、停电等情况时,更加强注意。否则对造成事故者,以失职论处。

八、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九、发生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卫处和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对于重大事故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十、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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