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河北省教育脱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4-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落实《河北省教育脱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的工作安排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脱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脱贫攻坚任务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党和国家的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精准扶贫,应助尽助,不落一人,特拟定我院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脱贫攻坚排查、比对,调整完善贫困学生数据信息,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彻底摸排,应助尽助

各系要进一步摸排自2019年9月至今时段内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的数据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学生信息摸排要求

建档立卡学生在2019-2020学年我校已经申报、核定并与中央下发数据比对,并且全部给予了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助学金资助。各系若有新申报的,直接填写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报统计表(表1),报学工部后与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审核比对、予以确认。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已于上周统计过低保受资助情况,但各系标准不统一。学工部已将受资助低保学生资助情况上报市教育局、民政局。本次要求各系将所有未享受资助的低保家庭学生信息予以补报统计,填写2019--2020学年农村低保家庭学生补报统计表(表2),完善信息。

低保申报条件及标准如下:一是在2019-2020学年依然是低保家庭,享受政府低保补贴;二是学生本人或父母是低保直接补贴对象。爷爷、奶奶是低保户的,要求学生本人的户口与爷爷、奶奶同在一个户口册名下。

学工部也将在政府允许的第一时间予以比对。

(二)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信息摸排要求

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的享受资助信息以前未统计过,本次请填写相应资助信息,填写表3、表4。

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一般是指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无劳动能力,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劳动能力。二是无生活来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视为无生活来源。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各系在学生申报过程中可参考上述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学生本人或父母残疾(一般有残疾证);二是家庭经济困难(要符合经济困难的条件)。

如有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在2019-2020学年段未申报未享受资助的,此次可补报并填写相应补报统计表(附表5、附表6)。

(三)重点说明

1.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此四类特殊困难群体按照河北省、我校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应该全部纳入贫困生认定范围,给予资助。各系如有上述学生提出过申报,但未认定、未享受到资助的,需要逐人写出未资助的原因。涉及到相关人员责任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2.学工部提供了2019年度我校建档立卡的学生名单、已上报教育局的低保学生受资助名单、2019年中央下发的残疾学生名单,仅供各系参考、查阅,各系在查阅已有名单的基础上,核定补报学生统计表(见附件参考资料)。

以上统计表在4月27日前上报学工部,电子版发送到hdzy3162971@163.com

二、精准比对,信息核查

学工部对于各系新申报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数据,将主动与教育局、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联系,实行双向比对核实,确有遗漏的,走校内程序补发2019-2020学年段的校级资助。确保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的资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严格管理,包联到人

各系要建立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家庭信息、受资助情况等内容。辅导员作为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包联人,要积极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各项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应助尽助。

四、动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各系依据《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0修订版)》及认定工作细则,在4月份组织辅导员先学习《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0修订版)》及认定工作细则,确定本系的贫困生调整工作方案。在5月份认真开展针对2018、2019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整工作,对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动态调整。符合申报条件的,要让学生填写申报表,及时认定,纳入贫困生统计名单;已经脱贫的,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及时移出贫困生统计名单。各系2018、2019级的贫困生比例,总体上分别占该系2018级、2019级学生人数的23%。此次贫困生名单调整将为2020-2021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做好数据准备。各系将重新调整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在2020年5月25日前报学工部326室。电子版发送到hdzy3162971@163.com。

学工部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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