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实训中心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学生进入食品加工实训中心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

2、学生穿着工作衣帽,严禁进入公厕,使用公厕后应严格消毒。

3、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严格洗手消毒。

4、学生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不准带手表、不准戴戒指。

5、食品实训室内不准赤膊、穿拖鞋,严禁吸烟。

6、一切非生产用品,一律不准带入食品实训室的生产场地。

7、学生应在实训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按照相关实训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注意操作安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严禁学生擅自操作实训设备。

8、凡患以下疾病之一者,应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岗位: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

9、食品加工实训中心管理员应做好相关实训教学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实训设备的使用记录,做好日常的设备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证实训教学和对外科研项目、有关职业证书的考核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食品与生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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