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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步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tw [发表时间]:2019-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团委、对口单位团(工)委,团市委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邯郸共青团改革,按照典型引路、辐射带动的总体思路,整合资源、凝聚力量,集中打造一批标准化基层团建典型,稳步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党建带团建,20187月底前,以有素质过硬的班子队伍、有规范有序的团务档案、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青年满意的工作业绩、有功能实用的阵地场所的“五有”为基本标准,每个县(市、区)团委集中选树1家乡村(乡镇或农村)团建典型、1家企业(国有或非公)团建典型、1家学校(中学或中职)团建典型;每个对口单位团(工)委至少打造1家基层团建典型。力争用23年的时间,推动所有的基层团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使基层团组织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健全班子队伍。严格落实《团章》中“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的规定,按期召开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的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乡、镇团的委员会可由9-21人组成;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3人。

2.规范团务档案。注重做好团的会议、活动和团员、团干部管理及各项重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团费收缴记录,建立健全团员花名册、青年花名册、“推优”入党花名册。注重整理保存团的工作及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形成一整套团务档案。

3.严肃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团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2次,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每名团干部都要以普通团员身份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为所联系的团支部上一次团课。利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全面详实地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4.建优服务阵地。按照制度上墙、设施齐全、使用经常的标准,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活动阵地。做到“七上墙”,即:团旗(含入团誓词)、团徽(含内容及象征意义)、团歌(含词曲)、团组织机构、团组织成员名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务公开栏。同时,要有电脑、桌椅、档案柜等基本的办公设施。

三、保障措施

1.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团委、对口单位团(工)委书记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基层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协调人员、资金、场所等困难,并注重发挥团费功能,鼓励支持基层团组织自主开展规范化建设。相关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攻坚克难,落细做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2.动态管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完成该项工作自查自评后,向团市委提出验收申请,由团市委进行实地验收。对达标的基层团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纳入常态考核内容,接受团员青年监督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使该项工作始终保持高水准,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

3.落实奖惩。对该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典型,优先推荐其作为国家和省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人选,并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和座谈会、报告会、培训会等形式,多途径宣传其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对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其本级及下级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参评上级团组织各类评先评优工作,并以召开现场推进会、观摩会等形式进行督导,限期整改,直至完成规定任务目标。


联 系 人:罗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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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邯郸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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