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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基础团务指导手册

发布者:tw [发表时间]:2019-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篇 总 论

第一章 共青团的性质、任务、根本职………………………………………………1

一、团的性质 ……………………………………………………………………1

二、团的任务 ……………………………………………………………………2

三、团的根本职责 ………………………………………………………………2  

第二章 团旗、团徽、团歌……………………………………………………………3  

一、团旗…………………………………………………………………………3    

二、团徽…………………………………………………………………………4

三、团歌…………………………………………………………………………5

第三章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的基本要求……………………………………………5

第二篇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章 新建立共青团的基层组织 …………………………………………………6

一、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条件……………………………………………6

团员身份的认定……………………………………………………………6

三、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7

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建团模式………………………………………8

五、团干部的配备……………………………………………………………8

六、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程序……………………………………………9

第二章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12

一、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代表会议…………………………………12

二、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 …………………………………………………14

三、届中增选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30

第三章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管理工作………………………………………………36

一、团组织名称更改…………………………………………………………36

二、团组织建制更改…………………………………………………………37

三、团的关系归属调整………………………………………………………39      

四、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41

五、团的档案管理工作………………………………………………………46

第三篇 共青团员队伍建设

第一章 共青团员的权利和义务……………………………………………………49

一、团员享有的权利  …………………………………………………………49

二、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50

第二章 发展共青团员工作 ………………………………………………………50

一、坚持按照标准发展团员……………………………………………………50

二、抓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50

三、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51

第三章 共青团员的教育工作 ……………………………………………………52

一、团员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52

二、团员教育工作的原则  ……………………………………………………53

三、团员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  ………………………………………………53

四、团员教育工作的方法途径  ………………………………………………54

五、团的组织生活  ……………………………………………………………55

第四章 共青团员的管理工作………………………………………………………60

一、团籍管理……………………………………………………………………60

二、流动团员管理………………………………………………………………63

三、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64

四、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台账……………………………………………………64

第五章 共青团员的“推优”工作…………………………………………………65

一、“推优”工作的总体原则……………………………………………………65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基本条件……………………………………66

三、“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66                            

四、“推优”工作的要求…………………………………………………………67

第六章 从严治团……………………………………………………………………68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68    

二、从严管好团干部队伍………………………………………………………69  

三、从严管好团员队伍…………………………………………………………71    

四、从严管好团的组织…………………………………………………………71  

五、严明团的纪律………………………………………………………………72

第一篇 总 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19225月,团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正式成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1月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11月党中央为了团结广大青年一致抗日,决定改组共青团,使它成为更广泛的群众性的青年抗日救国组织,曾先后成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青年救国会、青年抗日先锋队等青年抗日救国团体。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开始试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工作。1949418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19575月改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954日共青团中央颁布共青团团徽。198212月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团员的年龄为14周岁至28周岁。19885月共青团十二大决定,从1988年起,用两三年时间在全国逐步实行团员证制度;200372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将《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确定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共青团的机关报刊是《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杂志。

第一章 共青团的性质、职能和任务

一、团的性质

共青团的性质是共青团的内在规定性,它揭示了共青团组织的本质特征。《团章》把共青团组织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二、团的任务

共青团的任务,是指共青团的奋斗目标和为达到目标而承担的责任。

1、团的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2、团的基本任务

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团的根本职责

党的要求和青年的使命始终决定着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是共青团的根本职责所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共青团的奋斗目标和根本职责,就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履行根本职责,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增强共青团在青年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入手,切实做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二章 团旗、团徽、团歌


一、团旗

1、团旗的象征意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

2、团旗的使用

《团章》规定“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具体使用方法是: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团员大会以及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的会场,可以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挂在面向的右方。

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在重大节日期间,共青团各级机关门口,只悬挂国旗,不悬挂团旗。

二、团徽

1、团徽的象征意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生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的绶带。金红两色,是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2、团徽的使用

1)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会场,可以悬挂团徽;

2)共青团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团徽。团委机关门口,不悬挂团徽。团的省级以上委员会以“共青团号”命名的火车、轮船、汽车、电车等,可以悬挂团徽。

3)共青团各级组织在自己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光荣簿和其它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在团的报刊上,可以加印团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可制成徽章,颁发给共青团员佩戴。

3、团徽的颁发佩戴

团的徽章由团的基层委员会保管。团支部接收新团员以后向上级团委报送新团员名单时,领回团的徽章。在入团宣誓时,由基层团组织发给新团员每人1枚。

团的组织也应发给团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包括兼职委员)和团委机关中的党员干部每人1枚团的徽章。非党团员的干部和勤杂人员,不得发给团的徽章。

共青团员应自觉地佩戴团的徽章。各级团委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也可以佩戴团的徽章。佩戴徽章的位置,在左胸前。团员遗失团的徽章,可以申请补发。

团员被开除团籍时,应交回团的徽章。


三、团歌

1、团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2、团歌的使用

团歌适宜在以下场合及范围使用(演奏或演唱):

(1)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全会;共青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全委会。

(2)基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团员大会。

(3)基层团总支、团支部团员大会。

4)各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团的集体活动。

第三章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第二篇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章 新建立共青团的基层组织


《团章》规定,团的地方组织是指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委员会,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委员会。团的基层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一、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条件

《团章》规定: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1)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2)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3)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基层委员会下可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二、团员身份的认定

认定本地区本单位共青团员的身份,是建立团组织的基础。下列人员具有团籍:

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履行过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除被开除团籍的和因自愿退团、自行脱团而被除名的以外均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具有团籍。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不再保留团籍。

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具有团籍。


三、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

团的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上级团组织领导。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有同级党组织,一般应按照“党团对口”原则,将同级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所在单位(或地区)的团组织作为新建立团组织的上级团组织,明确团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没有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属条管理、属资管理、属业管理、挂靠管理等原则,确定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1)属地管理是团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地区的团组织管理的模式,具体可分为两种:根据行政区划隶属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村团组织;‚根据经济发展区域隶属于开发区团组织。

(2)属条管理是团组织关系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团组织的管理模式。

(3)属资管理是以资产为纽带,本着“谁出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投资方团组织管理企业团组织的模式,由双方或多方投资的,一般由主要投资单位团组织负责。

(4)属业管理是团组织隶属于所在行业的行业协会团组织的管理模式。

(5)挂靠管理是团组织依托地方团组织与人才代理机构团组织代管、托管的模式。


四、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建团模式

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独立建团或联合建团的模式:

1)独立建团,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团员,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发展相对稳定,且有合适团支部书记人选的拟建团单位,根据《团章》规定独立建立团支部。团员人数更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建立团总支或团委。独立建团模式权责明确,一经组建便于管理。独立建立的团委、团总支,可根据青年职工沟通、交流、聚集和联络的方式,按照生产线、工作项目、青年职工聚居地、兴趣爱好等,划分下属基层团组织。

2)联合建团,对团员人数不足三人的单位,可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在楼宇、商铺、市场、园区中将若干单位联合起来建立团的组织。


五、团干部的配备

按照“重在素质,合理兼职”的要求,选拔是党、团员的青年骨干担任团的干部,主要在从事与团工作关联度较高的党群、综合行政、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部门工作的干部中选配。规模特别大、团员青年数量多的单位,要力争配备专职团干部。对于团干部大部分为兼职的单位,其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规模(委员人数)可适当扩大。

团干部一般应通过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先由同级党组织与上级团组织协商取得一致后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团员数量较少的团组织,若条件具备,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也可积极探索竞争性方式选拔团干部。

上级团组织要主动引导、推动将团干部纳入相应人事管理序列,符合条件的党员团组织负责人进入党组织班子;要按照隶属关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新建立团组织负责人的培训;要适应团干部流动较快的实际,重视加强团干部转岗推荐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程序

1)做好准备并同上级团组织初步沟通建团意愿。应建团单位(有团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下同)认真学习《团章》等有关规定,全面了解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了解青年党员人数及分布情况;研究团组织在单位中的职能定位,为团组织建立后“转”起来、“活”起来打下基础。

如所在单位有党组织,须先征得党组织的同意再向上级团组织沟通建团意愿;如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应争取经营管理层支持,由单位行政直接向上级团组织沟通建团意愿。

2)成立团组织筹备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应建团单位(指团员人数至少在三人以上的单位,下同)成立建团筹备组。筹备组成立之始就应明确成立目的、组成人员、开展的主要工作等。筹备组除了筹备团组织建立事宜外,同时具有团的临时机构的职能,可进行团内统计,召集团员大会,开展一些团内活动等。拟成立团委的,可先将下属团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起来。在考虑筹备组的组成人员时,应与正式成立该团组织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选相结合,起到考察、锻炼的作用。

成立筹备小组,应事先征得上级团组织的同意。由党组织(如单位无党组织可由行政)发函至上级团组织,与上级团组织协商相关事宜。函中应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团员、青年的人数及分布情况,青年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提出成立后的团组织隶属关系意向,对拟成立团委或团总支的,还要说明下属团组织设置方案;函中还要提出筹备组组成人员和负责人人选,并附人员基本情况。上级团组织受到拟建团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来函之后,尽快组织人员就协商内容对申请单位进行了解考察,对确实适宜建团的应及时复函。

(3)召开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

附图:新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流程





 

做好准备并同上级团组织初步沟通建团意愿












一般筹备组运转、准备充足后,应及时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认为正式成立团组织条件尚未成熟,可适当延长时间。

召开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前,应在事先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以团组织筹备组的名义向上级团组织提出请示;经上级团组织批复同意后,筹备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

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以新产生的委员会的名义,及时将选举结果呈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基层团委下属的团总支,一般对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没有审批权,审批权在基层团委。但经上级团委授权的基层独立团总支,可以审批所属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授予新团员发展审核权的基层独立团总支,一般可以同时授予所属团支部委员会的建立审批权)。


例文:成立共青团委员会筹备组的函


关于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的函


<上级团组织>

   <单位情况简介;团员、青年的人数及分布情况;青年工作开展情况等>

   <党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成立后的团组织隶属关系意向;如果申请设立团委或团总支,还要说明下属团组织设置方案>

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讨论,拟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筹备组由xxxxxx......xxxx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组成;其中xxx同志为筹备组组长,xxxxxxx位同志为副组长。

当否,请复函。


附件: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基本情况


                                               <同级党组织>(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成立共青团委员会筹备组的复函


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的复函


<同级党组织>

你委《关于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的函》(<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筹备组由xxxxxxxxxxxxx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组成。

同意xxx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组长,xxxxxxx位同志为副组长。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第二章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一、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代表会议

1、团代表大会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团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的总和就形成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团章》第18条作了规定:(1)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3)修改团的章程;(4)选举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团章》第21条作了规定:(1)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3)选举同级委员会;(4)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2、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指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1)听取和审查团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讨论本级团组织及团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团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代表。

3、团代表会议

团的代表会议是由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召集的重要会议,它是坚持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团代表会议的职权,按《团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三者之间的主要区别见下表。


附表: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和团代表会议的主要区别


团代表大会

团员大会

团代表会议

地位作用不同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团的最高领导机关,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团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


在团的委员会的任期内、两届代表大会之间,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团的中央委员会或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

职权不同

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同级团的委员会


没有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的权限。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数额限制

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

成立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负责

不设主席团,会议的领导由团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开会的时限不同

团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3年举行一次;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或5年;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没有时限规定,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团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

在团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没有时限要求

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

必须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全体参加

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或常委扩大会议推选产生。召集代表会议的该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可以作为当然代表出席会议


二、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

   1、任期与会议形式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附表: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委员会类别

基层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

委员会的组成

委员

(常务委员会委员)

书记

1

1

1

副书记

1-2

1

(必要时1人)

(团员2000人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委5-7人)

------

     -----------

7-9人(设常务委员会的15-21人)

5-7

3-5

换届时限

3-5

23

23年(期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1年)

委员会换届会议

团代表大会

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

参加人员

团代表

全体团员

全体团员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代表名额

1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0

    ————

    ————

代表构成

一般不规定

    ————

    ————

代表产生

下一级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

    ————

     ————

委员会的产生

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20%

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的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

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同意

提交团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

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

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提交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书记、副书记、常委换届会议

委员会全体会议

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

参加人员

当选委员

全体团员

全体团员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常委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1-2

    ————

书记、副书记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

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

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

提交委员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提交全体团员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2、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

团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换届,应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按照团内有关规定,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任期结束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时,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任务、议程、代表名额及分配、委员会规模及组成、选举办法等。

列文:召开团代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单位全称>n-1次代表大会于xxxxxx月召开。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我们拟于xxxxxxx旬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大会报告

   2、确定新一届团委会工作努力方向、奋斗目标。

   3、选举产生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

二、大会的议程(此处略,一般包括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的议程)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

我委下属团组织共有团员xx名。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xx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委员会的规模及组成

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拟设委员x名,其中,拟设常务委员会委员x名,书记x名,副书记x名。

五、选举办法

代表:团委向各选举单位下达代表分配名额,由个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委员、常委及正副书记:由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名,提交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委员。在此基础上,确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名,在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确定书记候选人x名,副书记候选人x名,在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当否,请审批。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同级党组织对请示内容进行审查,如无不妥,在适当的范围内批转。上级团委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对请示各项事项进行审查并与同级党组织沟通,及时作出批复。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召开团代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关于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委于xxxxxx月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并原则同意有关请示事项。

希望你们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关候选人人选材料请按协管工作程序及时上报。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3、作出召开会议的决定

各级团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召开团代表大会,应由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决定。

  4、筹备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

召集会议的团的委员会成立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要求,从文件起草(大会报告、有关讲话、决议、通知等)、组织人事(团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酝酿提名、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人选的提名等)、会务(文件、会场、交通、财务)等方面筹备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

  5、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批

根据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酝酿推荐情况,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呈报下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应加强对酝酿推荐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并及时作出批复。


例文:团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的批复》(<文号>)精神,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将于xxxxxx月召开。在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同意,拟提名:

    xxxxxx.....xxxx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当否,请审批。


附件:1、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

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结构分析表(包括男女人数及比例、平均年龄、各年龄段人数及比例、不同学历人数及比例、不同专业技术职称级别人数及比例、专兼职团干部人数及比例、不同来源人数及比例等)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列文:上级团委同意团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关于同意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xxxxxx......xxxx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6、同级党组织同上级团组织就换届人选进行沟通协商

同级党组织作为团干部的主管方,就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选预备人选向上级团组织发函征求意见。

上级团组织作为团干部的协管方,可采取参与考察等方式对人选进行审核,并及时将意见以复函的形式反馈同级党组织。


例文:团委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征求意见函


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征求意见函


<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将于xxxxxx月召开。在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讨论,拟提名:

   xxxxxx......xxxx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xxx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xxxxxxx位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当否,请复函。

附件:1、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

         2、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材料


                                                  <同级党组织>(印章)

                                                   xxxxxxxx


列文:上级团委同意团委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复函


关于同意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复函


<同级党组织>

你委《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征求意见函》(<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xxxxxx......xxxx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同意xxx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同意xxxxxxx位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7、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查和批准大会报告;讨论和决定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的基层委员会。大会之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分工等。

8、选举结果报批

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召开后,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选举结果报告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选举的时间及参加选举的人数和实到会人数;采用的选举方式;候选人名单;选举计票结果;选举当选结果;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上级团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审查选举的程序和当选结果,作出批复并发文公布。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换届后的团组织应将上级批复及各类资料存档备考。


列文:组成共青团委员会的报告


关于组成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的报告


<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单位全称>n次代表大会于xxxxxxxx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xx名,实到xx名。

一、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选举情况

经与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确定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名,名单如下:

   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

大会共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中,有效票xx张,废票xx张。

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xxxxx票、xxxxx票、........xxxxx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等xx位同志当选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委员。

二、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xxxxxxxx日召开,会议应到委员xx名,实到委员xx名。

经与会委员充分酝酿讨论,确定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名,名单如下:

   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

会议共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中,有效票xx张,废票xx张。

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xxxxx票、xxxxx票、........xxxxx票。

根据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等xx位同志当选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情况

在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基础上,会议确定xxx同志为书记候选人,xxxxxxx位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

会议共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中,有效票xx张,废票xx张。

正副书记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如下:

书记候选人xxxxx票。

副书记候选人xxxxx票、xxxxx票。

根据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xxx同志当选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书记,xxxxxxx位同志当选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报告。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组成共青团委员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组成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关于组成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的报告》(<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由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等xx位同志组成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

同意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等xx位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同意xxx同志任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书记。

同意xxxxxxxxxx位同志任共青团<单位全称>n届委员会副书记。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9、关于团代表大会代表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200300人,最多不超过400人。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人,最多不超过300人。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0人。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10、关于新一届团的基层委员会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团员人数在2000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15-21人组成,常务委员会5-7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多于应选名额1-2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团的基层委员会,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的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如是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可以召开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1、关于选举的组织领导

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团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团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大会议程;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团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必须是团代表大会代表,经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小组)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主持大会的选举;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决定其他人事和有关重要事宜。

团代表大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交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附图:团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组织领导


椭圆: 表决 通过             领导          代表 椭圆: 主席团椭圆: 上一届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椭圆:              选举       产生        委员、候补委员





 

召集



提名候选人人选

代表大会 提名 新一届委员会





椭圆: 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主持  

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全体团员

12、选举办法

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团的基层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代表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委员候选人得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得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候选人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不另选他人;弃权时,不能另选他人。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并且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被投不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的,为有效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他人)多于应选名额的,或者另选他人人数多于被投不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的,均为无效票。

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全部应选名额为止。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选举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3、团代表大会各次会议活动的主要议程

团代表大会期间及前后,要举办多次会议和活动,这些会议和活动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环环相扣。主要议程分别如下:

(1)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会议。审查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代表组会前活动。推举代表组组长;熟悉有关大会文件;讨论大会期间活动。

(3)各代表组会议。各代表组酝酿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大会议程等。

(4)代表组长会议。介绍大会工作机构设置情况;介绍大会的主要任务和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5)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通过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6)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通过大会日程。

(7)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宣布大会开幕,唱国歌;群众团体等有关方面致贺词;上一届团的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上级团委领导讲话;同级党委领导讲话。

(8)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关于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的报告;通过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定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大会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

(9)大会分组讨论。讨论领导讲话;审议大会报告;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酝酿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选并提出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讨论关于大会报告的决议(草案)。

(10)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听取对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情况的汇报;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听取关于大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大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11)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

(休会)

期间,举行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报选举计票结果;通过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名单。

(复会,闭幕式)

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宣布当选的新一届团委委员名单;通过关于大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宣布大会闭幕,唱团歌。

(12)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会议开始,唱国歌;主持人作关于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酝酿产生情况说明;同级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说明;与会委员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人选,酝酿讨论全会选举办法,推选全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通过全会选举办法;通过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通过全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新当选的委员会书记讲话;同级党委领导讲话;宣布会议闭幕,唱团歌。


  三、届中增选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

   1、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

召开团代表会议增选部分委员,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增选常委、书记、副书记,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内容包括增选的理由、拟召开会议的类型、会议时间、地点、主要任务、选举办法等。上级团委收到召开会议的请示后,应及时与同级党组织沟通,并作出批复。


例文:召开团代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召开会议增选部分委员会委员的理由>,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我委拟于xxxxxxx旬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增选x名委员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1、增选x名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委员。

   2、(其他任务)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按照团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拟定为xx名,具体名单由我委讨论研究确定(或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推选产生)。

三、选举办法

由我委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确定增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名,提交团代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增选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委员x名。

当否,请审批。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召开团代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 关于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的请示》(<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于xxxxxx月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增选x名委员会委员,并原则同意有关请示事项。

希望你们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有关候选人人选材料请按协管程序及时上报。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2、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批

召集会议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要求,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酝酿和推荐拟增选候选人人选,根据酝酿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呈报有关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应加强对酝酿推荐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并及时作出批复。增选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要由同级党组织就候选人预备人选向上级团组织发函征求意见。上级团组织可采取参与考察等方式对人选进行审核,并及时将意见以复函的形式反馈同级党组织。


例文:团委会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

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的批复》(<文号>)精神,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将于xxxxxx月召开。在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同意,拟提名:

   xxxxxxxxxx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为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当否,请审批。


附件: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团委会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关于同意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

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 xxxxxxxxxx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为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3、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委员会全体会议

根据选举办法进行相关人员的增选。

4、选举结果报批

会后,团的委员会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可参照团组织换届选举结果报告的写法。上级团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审查选举的程序和当选结果,作出批复。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换届后的团组织应将上级批复及各类资料存档备考。


例文:团代会选举结果报告


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于xxxxxxxx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xx名,实到代表xx名。

<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增选委员候选人x名,名单如下:

   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

会议共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中,有效票xx张,废票xx张。

增选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xxxxx票、xxxxx票、xxxxx票。

根据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等x位同志增选为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委员。

特此报告。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团代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关于同意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选举结果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代表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xxxxxxxxx(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等x位同志增选为共青团<单位全称>x届委员会委员。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第三章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管理工作


一、团组织名称更改

当团组织依托的单位或地区名称发生变更时,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团组织名称一般要相应更改。团组织建制发生变化(如团总支升格为团委等)时,名称也要作相应更改。

1、团组织名称更改的流程

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拟更名的团组织向上级团组织提出关于团组织更名的书面请示。请示的具体内容包括:团组织更名的理由,拟更改后的团组织名称,请示应附单位或地区更名(或同级党组织更名)的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上级团组织在收到更名的请示后,应及时研究决定,作出批复。

2、团组织名称更改的注意事项

团的地方各级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团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变更,不论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团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团代表大会的次数应重新排列。团的地方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团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未变,不论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团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按连续排列计算。

例文:团委会更名的请示


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更名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更名原因>,报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建议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单位全称>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单位全称>委员会”。

当否,请审批。


附件:单位或单位党组织更名的文件复印件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意团委会更名的批复

关于同意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更名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

你委《 关于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更名的请示》(<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单位全称>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单位全称>委员会”。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二、团组织建制更改

团组织建制应按照《团章》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而设立。一个基层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如果因团员人数的增加或减少,根据工作需要,其组织的建制应作适当调整。团组织建制更改可分为升格和降格两类。团组织升格、降格,均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并报有审批权的上级团组织(基层团委及以上团的委员会)批准。

1、团组织建制更改的流程

拟改建(升格/降格)的团组织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书面形式向有审批权的上级团组织递交书面请示。请示的具体内容包括:本单位团员和团组织的分布情况、改建的理由、改建后拟采用的建制形式、改建后委员会的人数及组成结构、下属团组织的设置方案。

上级团组织收到改建(升格/降格)的请示后,应及时与其同级党组织沟通,并对请示作出批复。

2、团组织建制更改的注意事项

团的组织建制变更,其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的次数及委员会的届数应重新排列计算。


例文:团组织建制升格/降格的请示


关于<单位全称>团组织建制升格/降格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团组织建制升格/降格的原因>,经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建议共青团<单位全称>总支部委员会建制升格/降格为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共青团<单位全称>支部委员会建制。

当否,请审批。


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印章)

                                               xxxxxxxx


例文:上级团委同级团组织建制升格/降格的批复


关于同意<单位全称>团组织建制升格/降格的批复


共青团<单位全称>总支部委员会:

你委《关于<单位全称>团组织建制升格/降格的请示》(<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共青团<单位全称>总支部委员会建制升格/降格为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共青团<单位全称>支部委员会建制。

希望升格/降格后的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共青团<单位全称>支部委员会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尽早召开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领导班子。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抄送:<同级党组织>


三、团的关系归属调整

一般情况下,团的基层组织设置与党组织和行政相对应,团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团对口”的原则,将同级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所在单位(或地区)的团组织作为团组织的上级团组织。

在政府机构改革、企业改革兼并重组的背景下,为加强党对团的领导,在同级党组织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时,团组织隶属关系一般应随党组织隶属关系作出相应变更。团组织隶属关系由其同级党组织分别同有关上级团组织协商后确定。

1、团的关系归属调整的流程

组织隶属关系需要变更的团组织的同级党组织,分别以发函的形式向该团组织现所在的上级团组织和拟转入的上级团组织进行协商。函的具体内容包括:团组织隶属关系变更的理由、本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概况。函应附同级党组织关系变更的相关审批材料复印件。

该团组织现所在的上级团组织和拟转入的上级团组织在接到党组织的函后,要及时与该党组织沟通,必要时两个上级团组织也要进行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分别复函给党组织,做好组织关系变更记录,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有关其他团组织。

例文:团的关系划转的函


关于<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划转的函


<现上级团组织>/<拟转入上级团组织>

<单位情况简介,党的关系划转情况,团的关系划转的原因,目前该团组织及所属团员的概况>

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讨论,建议<单位全称>团的关系由<现上级团组织>划转至<拟转入上级团组织>

当否,请复函。


                                              <同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例文:现上级团组织同意团的关系划转的复函


关于同意<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划转的复函

(现所在上级团组织)


<同级团组织>

你委《关于<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划转的函》(<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划出<现上级团组织>

此复。


                                            <现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例文:拟转入上级团组织同意团的关系归属的复函


关于同意<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归属

<拟转入上级团组织>的复函

(拟转入上级团组织)


<同级团组织>

你委《关于<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划转的函》(<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单位全称>团的关系归属<拟转入上级团组织>

xxxxxx月起,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的上缴团费请按比例解入<拟转入上级团组织>的“团费转款户”。

此复。

                                      <拟转入上级团组织>(印章)

                                           xxxxxxxx

四、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1、团费收缴

按期缴纳团费是团员对自己组织应尽的一种义务,又是团员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同时还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必须按时向组织交纳团费。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4)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5)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7)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8)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9)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转交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0)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11)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12)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须经团中央批准。

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上缴团中央的团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团中央团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团中央所收缴团费中的70%返还支持基层团组织。

14)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每年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2、团费使用

1)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使用团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

3)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团员、团干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4)使用和下拨团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5)请求下拨团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团组织下拨的团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团费管理

1)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2)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3)团费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可在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本级留存的团费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金融机构。团费利息是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团费安全,不得利用团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

4)团费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团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团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要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团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团员大会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团员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团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团委和上级团委组织部门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团组织通报。团支部应当每年向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情况。

6)团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团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参照省级党委确定的各级党费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留存比列应当向基层倾斜,基层团委留存团费比列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省级团委确定的留存比例须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团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8)各级团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9)对违反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五、团的档案管理工作

1、团的档案建设的作用

1)档案是一种历史的见证。团的档案建设是维护共青团组织和青年运动历史的一项重要的事业。共青团组织肩负着历史重任,要将前人留传下来的经验教训妥善保存和积累,并将有相当价值的信息流传后世,使我们这一代青年和这一代青年组织以及所对应的历史文化得以延续。做好档案工作,能够使信息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如实地反映青年运动的历史。

2)档案是一种真实的反映。团的档案建设有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支持共青团组织和青少年运动。共青团既是一个政治团体,又是一个群众团体,它必须面向广大社会、面向全体青年。做好档案工作,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这个组织和特定群体最完整的形象,使全社会更多的个体和群体来关心、支持、帮助共青团工作,推动青少年事业的蓬勃发展。

3)档案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团的档案建设推动和促进了共青团工作本身的系统化。共青团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由于它本身的特点和特性,人员变动快,思想新,创新意识强,信息多,会产生许多历史资料和现实资源。做好档案工作,要能够及时、准确、完整记录资料,防止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2、团组织文书档案的归类

档案材料可按实际内容归入各自的类别。归类的一般方法是:一看材料名称;二看材料内容和用途,然后分门别类进行立卷成册。归类途径大致如下:

1)公文材料类。包括团的文件;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材料;各类批件;统计报表;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

2)工作活动类。包括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活动的文字方案;工作简报;调查研究报告等。

3)组织情况类。团员。包括团籍材料;考核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等。‚团干部。包括考察和任免材料;工作考核材料;奖惩材料;培训记录;转岗输送情况等。

4)图片音像类。包括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重要活动、一般活动中产生的照片、录音和录像资料等。

3、团员档案的保管期限

团员档案保管期限有下述几种情况:

1)超龄离团的团员档案材料,自离团之日起,保存三年后销毁。

2)受过团内处分的团员档案材料,从出团之日起,保存十年后销毁。

3)死亡、退团的团员档案,一般不再保存。

4)自动脱团的团员档案,保存三年后销毁。凡属应销毁的团员档案,由上级团委负责登记,以备查考。

5)团员入党后,其档案材料交党委统一保管。

4、团的工作档案进行归档的操作步骤

1)档案材料收集。形成材料正本,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标明日期。

2)档案材料整理。去掉金属装订物,按16开大小折切,标准长26.5厘米,宽19厘米,装订线位置不得少于1厘米,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如边沿过窄、纸张太小,应加边并用16开纸托裱;如纸张过大,要在不超过装订线的篇幅内逐张折叠齐边。

3)按材料分类。按大类进行材料归类立卷,卷内文件应按顺序排列,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页号在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方、背面的左上方;件号在每份材料的左上方;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其背面逐件编号,并单独存放。

4)档案材料鉴定。凡反映团的主要工作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今后工作中需要长远利用的文件,列入永久保存;凡反映团的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入长期保存;凡在较短时间内对团的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入短期保存;团员、团干部材料须列入个人人事档案。

5)档案材料保管。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书档案可移交单位档案室;短期保存的文书档案可留于团委管档部门。团干部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团委管理;企事业单位团员的档案、大中专院校学生团员的档案由人事部门管理;中等学校的学生团员档案、农村团员档案由团委一级管理。

档案应防止霉变、褪色、尘污、虫蛀、鼠咬、破损等情况。

第三篇 共青团员队伍建设

第一章  共青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规定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一、团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二、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二章  发展共青团员工作


一、坚持按照标准发展团员

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不满13周岁入团的现象。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少先队员,可以在他们年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时发展他们入团,在年满14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对于在入团年龄问题上弄虚作假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抓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积极引导和鼓励现实表现好、有进步愿望的青年提出入团申请。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要及时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培养教育机制,从源头抓好发展团员质量。充分利用好团课、团校等形式和载体开展集中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定期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健全经常性培养考察机制。


三、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把履行入团程序作为对新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发展团员应履行如下入团程序:

1)递交入团申请书。要求入团的青年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团申请书应是本人手写。

2)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对于申请入团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3)教育培养考察。基层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确定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课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应有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入团积极分子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之后,由团支部委员会对其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应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

4)填写入团志愿书。经考察,团支部委员会认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指导其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表决。召开团支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青年入团后,支委会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报送上级团委审批。

6)上级委员会审批。基层团委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表决形成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团员团龄以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7)入团宣誓。新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宣誓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各个环节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强化发展团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团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第三章 共青团员的教育工作


一、团员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1、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团员,构筑强大的精神支柱,教育、引导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进一步增强团员的组织意识

不断强化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培养团员的民主参与意识,教育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模范意识

不断增强作为一名共青团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政治坚定的模范、学习进取的模范、创新创业的模范、自觉奉献的模范和倡树新风的模范。


二、团员教育工作的原则

1)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团员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中接受教育。

2)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即严肃认真又易于接受,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激发团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3)坚持切合实际、分类指导,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4)坚持教育和服务相结合,切实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育的时效性。

5)坚持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团员经常性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团员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团员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团员在了解国情的基础上,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教育。使团员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基本知识,自觉遵纪守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正常民主程序,参与团内管理与社会监督。

4)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团员了解团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明确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自觉发挥模范作用。


四、团员教育工作的方法途径

1、学习培训

通过讲授团课、开设专题讲座、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好团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引导团员认真开展自学,积极为团员自学创造条件,提供帮助。通过举办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学习活动更加丰富和生动。采用网络教学、电化教学、远程教学等多种信息化教育方式,丰富和完善学习培训手段。

2、主题教育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动员优势和活动优势,使主题教育成为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重点开展主题性教育活动。以重大活动、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在团员中广泛开展“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重温入团誓词”、“学理论、知团情”等主题学习活动。

3、实践活动

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团的重点活动项目,组织团员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成长和提高。鼓励团员青年到西部、到基层经受锻炼,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无私奉献,增长才干。

4、典型示范带动

积极培养和选树青年典型,广泛宣传青年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通过组织青年典型事迹报告团,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和理论研讨会等方式,扩大青年典型的社会影响,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改进和创新青年典型的宣传方式,贴近青年,贴近生活,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五、团的组织生活

1、团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要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即针对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又为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基本素质服务。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是团的组织生活的主题。新时期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增强团员意识,即:增强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正确参与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遵守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其中特别要注重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

2)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团内开展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是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加强团员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的有力武器。

3)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团支部的重大事情必须经团员民主决定,这既是做好团支部工作的保证,又是保障团员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必然要求。

团的组织生活还可以根据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经常进行充实和调整,尤其要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团的组织活动。

2、团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1)“三会两制一课”形式

所谓“三会两制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团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各团支部必须结合支部的工作实际,根据情况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对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①支部团员大会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基本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避免失误。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团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团员到会,才能做决议。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赞同,支部的决议才有效。

支部团员大会的工作任务包括: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大事;讨论单位的工作,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工作、学习、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加强团员的群众观点,密切团组织和青年的联系;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决议、表彰先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②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学习讨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分析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团支部活动事项;讨论本单位、本部门党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为团员大会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长会等必要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等。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③团小组会

团小组会是团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团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团的中心工作和团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团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团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团员工作;评选优秀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处分等团务工作事项。开好团小组会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团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团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按照上级团委的部署,团支部制定团员教育评议计划,提出团员教育评议的时间、步骤、方法,要求团员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团支部汇报自己一年中参加团内生活和个人思想情况,找出不足和差距,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评议,对全体团员进行一次团内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⑤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对于教育评议合格,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团委办理团籍注册登记。对于个别组织观念淡薄,年内有违纪现象的团员,应酌情给予暂缓注册。注册期间,各团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团员证和档案的补办、整理工作,以便及时查遗补缺。

⑥团课

团课是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搞好团课教育,一是要制订团课讲授计划,建立团课制度,确定团课的内容、时间、形式,对团员参加团课提出要求。二是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学习制度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团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三是要灵活多样地选择团课形式,除了授课形式外,还可以选择专题讨论、演讲等多种形式。团课讲授一般由团干部承担,也可安排有一定思想理论水平的团员承担,必要时刻请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讲授。


2)民主生活会形式

团的民主生活会主要是通过团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缺点、错误,达到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取长补短,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共同提高的目的。团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可以根据团员的思想实际和团支部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定期的召开,及时解决某些问题。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同时,也应注意克服取消批评、一团和气的错误倾向,要切实使民主生活会成为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从思想上纯洁团的组织,增强团内的团结,提高团支部战斗力的重要组织生活形式。

3)学习讨论的形式

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的有关文件,及时事政治。开展认真的讨论,帮助团员正确地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团员政策水平,学会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

4)主题演讲会或报告会的形式

就某一个内容或为达到某一教育目的,确定主题,举行主题报告或演讲会。以开阔团员的视野,深化思想,扩大知识面,受到教育和启迪。

5)参观访问的形式

组织团员参观革命纪念馆、遗址;访问革命老人、烈士后代及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等,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激发斗志,振奋革命精神,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6)互帮互教的形式

团员互相帮助,自己教育自己,是团内生活的一种具有传统的好形式。团员自己教育自己的方式很多,比如:谈心,结对互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这种形式,宽松和谐,便于团员作深入的思想交流,增进了解,建立信任,缔结友谊,因而团员乐于采用这种形式。

第四章 共青团员的管理工作

一、团籍管理

1、团籍的概念

团籍是指团员资格的意思。取得团籍,就成为共青团组织中的一员。《团章》规定,要求入团的青年“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2、年度团籍注册

1)年度团籍注册的条件。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一般说来,凡是能够参加团的活动,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按时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都应予以注册。团员违反团的纪律,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外,团组织应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处分的同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2)年度团籍注册的时间。从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这是就全国范围团员注册做的规定。具体到一个基层单位,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规定其中的一段,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作为本单位团籍注册时间,这样可以使注册工作相对集中,便于团组织安排注册的各项活动,避免因注册时间过长,工作拖沓,而影响注册工作的质量。

3)年度团籍注册的程序。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或团总支为单位,注册工作一般可按以下程序进行:①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②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③团支部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记录,并收缴拖欠的团费。④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⑤根据团员注册情况,做好年度团员统计。⑥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在注册中,对于年满28周岁的团员,团支部应按规定的程序为其办理离团手续。⑦发展新团员。根据团支部团员发展计划,在团籍注册结束时,应及时吸收已具备条件的青年加入团的组织。发展新团员应严格履行入团手续,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团员注册、超龄团员离团和发展新团员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

3、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团章》规定,共青团员必须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自觉遵守团的组织纪律,积极执行团的决议,是共青团员不同于一般青年的重要区别。

团员由于工作调动,或因参军、升学等原因,要长期或较长时期离开原来的单位,转到新单位去,根据团的组织原则要求,团员离开了原来单位的团组织,就必须到新单位的团组织中去参加团的生活,接受新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成为新单位团组织的一员。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的手续。所以,必须及时转移组织手续。

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4、离团、脱团、退团

1)离团:①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口头或书面超龄离团申请,由团支部予以核准;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及时报请上一级的基层委员会备案;③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在其团员证“团员超龄离团”栏内和入团志愿书的“备注栏”内注明团员超龄离团的时间,加盖公章;④团的基层委员会将团员的入团志愿书送交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保管,将团员证交由本人保存,作为永久纪念,但不得继续使用;⑤团员离团时团支部组织委员要在大会上宣布其光荣离团,并找他谈心,肯定其成绩,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听取他的意见。

2)自行脱团。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3)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5、团员证

1)团员证制度。团员证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由团员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构成。

团员证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的团籍证明。团员证的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的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是团员使用团员证和团组织实施团员证管理的原则规定。

2)团员证的功能。团员证的主要功能是:①证明团员的政治身份;②接转团员的组织关系;③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④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⑤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3)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共青团组织,即共青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共青团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经济文化机构,留学生、出国劳务员中的共青团组织不实行团员证制度。

4)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因此,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即团员资格)。根据《团章》规定,下列人员具有团籍:①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②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③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④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⑤由党委派到团组织中工作,或经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或县级以上委员会批准认定,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5)团员证颁发的程序。颁发团员证的一般程序为:新团员被上一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向新团员收缴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并交上级团委作为团员证使用;颁证团组织负责用钢笔认真填写团员证中关于团员自然情况的栏目,贴上团员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团员证专用钢印,统一编号。

二、流动团员管理

团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将其团的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对农村流动团员,流入地团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团员纳入本地团员管理范围,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对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中的流动团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对于暂时确无法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团员原隶属团委应保留其组织关系,直至其办理转出手续。对流动人才中的团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应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团组织。所在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团员组织关系应随同档案一并转入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具备条件的可成立流动人才团组织,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团员能够按时交纳团费、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作用。对劳务派遣工中的流动团员,一般以用工单位团组织管理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团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将他们纳入团组织有效管理之中。


三、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

基层团组织要为团员建立包含各项基本信息的团员登记表,将其作为团员档案的重要材料和团组织关系的重要证明,作为基层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团员登记表由团员所在的基层团委管理,街道、乡镇下属的基层团组织其团员登记表统一由街道、乡镇团组织管理。所有团员登记表和未由档案管理部门管理的入团志愿书随组织关系进行转移。创新团员管理手段。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线上团员管理工作,创新团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四、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台账

建议我市各基层团组织,特别是中学团委,要建立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一表一册一簿”:“一表”指《团员发展计划表》,“一册”指《新发展团员花名册》,“一簿”指《团员发展写实簿》,并做到三者对应统一。要保证团员信息的真实性、严肃性,严禁弄虚作假;要确保信息安全,做好数据备份,严禁出现数据丢失泄露、汇总统计不及时等问题。各县(市、区)团委要根据所属基层团组织台账信息,汇总、建立本地新发展团员台账,电子版要报团市委备案。

第五章 共青团的“推优”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团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在基层落实。文件规定,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2016年,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邯郸市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再一次强调了对“推优”工作的这一要求。


一、“推优”工作的总体原则

1“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要注重推荐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推优”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团支部(总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上级团组织做好工作指导和审查监督。

3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应把立足点放在对共青团员的培养教育上,以提高共青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主要目的。对于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4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具备条件一个推荐一个;对于条件尚不具备的入党申请人,应继续培养教育,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基本条件

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根据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视情况可随时推荐。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推优”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团支部评议。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进行推荐;

2、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3、向同级党组织推荐。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后,由被推荐共青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和考察材料。

党支部根据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对基本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签署意见及时向团组织反馈。


四、“推优”工作的要求

1、“推优”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紧密衔接。团的基层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团组织“推优”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把“推优”工作纳入团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部署党员发展工作时,要对“推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4、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推优”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章 从严治团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大力推进从严治团, 是共青团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引领广大青年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 是共青团去除 “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冶现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冶、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为大力推进从严治团, 做到正本清源、名副其实, 使团干部更像团干部, 团员更像团员, 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 根据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 特将内容规范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全团必须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作为从严治团之魂,贯穿体现在从严治团的各个环节。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团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必须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团干部、团员必须高扬理想信念旗帜,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组织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每月、基层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团干部培训班应安排政治理论水平闭卷测试。

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各级团组织必须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坚持不懈传播党的政策主张,旗帜鲜明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基层团委书记要做好表率,每年至少为团员青年进行2次以党的思想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宣讲。团干部、团员要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理直气壮地亮剑发声,澄清模糊认识,驳斥错误言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加强团的领导机关党的建设。团的领导机关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已入党仍保留团籍的团干部、团员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团的工作、生活中发挥好骨干、表率作用。


二、从严管好团干部队伍

全团必须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标准和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重要要求,聚焦解决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团干部选配和管理。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选配和协管,防止不按标准、不按程序选拔配备干部。团的领导机关每年要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团的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干部选配和协管工作情况,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整体配备率年均要达到90%以上。加强基层团干部选配管理,抓好工作考核,保证基层团干部有足够精力投入团的工作。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要求,组织实施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力争每3年对团干部轮训一遍。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基层团委书记到岗后1年内必须接受任职培训。

狠抓团干部作风。各级团组织要常态化开展成长观教育,教育要求团干部虚功实做、难事长做,坚决克服工作抓而不实、缺乏实干和抓而不长、缺乏韧劲的问题。团的领导机关班子要将成长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团组织应派人列席会议。团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要坚决落实直接联系青年系列制度安排,切实做到真正融入青年。团的领导机关部署工作要科学论证、实事求是,对基层团组织提出的普遍性工作要求,领导机关干部所在团组织必须带头落实。坚持团内互称同志,不称职务。团支部书记每年要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从严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从严治团,重点是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和专职干部,关键是各级团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团中央委员会、团中央常委会、团中央书记处的组成人员。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和专职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特殊责任,自觉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从严治团各项要求推向深入。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以实际行动让团员青年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带头密切联系青年,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凡是要求团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团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示范效应。要带头严格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守住纪律底线,珍惜团干部的名节操守,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本色。


三、从严管好团员队伍

全团必须以团章为总遵循,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严格发展团员。发展团员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确定的名额控制发展团员数量,防止突击发展、超额发展、随意发展。到2017年底将初中毕业班、2018年底将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2025年将全国团青比例降低到30%以内。

改进团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团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团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防止“团、青不分”现象。强化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团员的分类教育管理。落实好团前教育、发展团员、组织生活、教育评议、奖励处分等各项规定,健全流动团员管理机制和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团员管理方式。每个团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团费,团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

发挥团员模范作用。通过团员先锋岗、团员示范岗等形式,开展团员承诺践诺和履职尽责活动,充分发挥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的凝聚作用。团员要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团干部、团员在组织和参加团的活动时必须佩戴团徽,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佩戴团徽,亮出团员身份,展现良好形象。


四、从严管好团的组织

全团必须强化领导机构建设,强化抓基层、打基础、严制度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

加强团的领导机构和领导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吸收新兴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党、团员,保证团的领导机构中基本群众代表的合理比例。建立各级团代会代表发言、听取意见、联系青年等制度,促进团代表履职尽责。完善各级团的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按程序决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代表反映团员青年意见。团的领导机关要经常性向青年开放,带头开展直接面向团员青年的服务项目。

加强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新兴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增强支部活力,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严格组织建设年度考核,对地方团组织的基层组织数、组织覆盖青年情况进行考核,对基层团组织的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情况进行考核。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深化区域化团建工作,大力建设青年之声、青年之家、智慧团建等工作和服务平台,把资源、项目、力量向基层倾斜,着力破解基层“缺编制、缺人员、缺资金、缺场所”的瓶颈制约。

严肃团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团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表彰“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应少于2,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每个团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作为普通团员编入一个团支部,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五、严明团的纪律

全团必须树立强烈的管团、治团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团干部、团员和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团章要求和各项团内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对违反团章团规的个人和组织,必须严肃处理。各级团组织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团中央决策部署,不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于全团重大工作落实不力的团组织,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同级党组织。

要严格落实团内请示报告制度,下级团组织每半年要向上级团组织正式报告1次工作,重大决策必须随时请示报告。上级团组织要综合运用干部协管、考核督查、青年评议等手段,强化对下级团组织的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团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团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真正把从严治团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对从严治团责任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