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作者: 时间:2020-12-09 点击数: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40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12月8日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16.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87.27 %

17.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项)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86.73 %

自评公开链接


典型经验

(选填)


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选填)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学生会组织意见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团委

意见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评估结论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章 

第一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学工部、院团委指导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全国学联和省学联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学生代表大会、各学生代表大会及班级团支部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和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协助学做好文明校园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自主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有益于同学成长成才的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充分发挥沟通学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合理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引导同学有序参与涉及学生重大事项的学事务的咨询议事及监督,维护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五)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学生社团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骨干培养机制及退出机制;

(七)强化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

(八)引导和支持本学生及学生团体积极进行对外学习与交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塑造良好学校形象。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在本会内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管理,对学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配合本会工作,维护本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四)会员在学活动中应注意自身行为对学名誉的影响,不得捏造和传播不当言论。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为一年。

如遇特殊情况,经代会多数通过并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一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结合各学生人数多少,适当增加人数较少的的学生代表名额。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本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情况;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开展提案工作,对学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六)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3.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履行义务:

1.模范地履行上述各项会员义务;

2.代表广大学生按要求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4.法律、法规及学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常任代表会议制度及学生委员会

第十五条 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级层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任代表由各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 学生委员会由院系两级学生代表组成,配合常代会做好监督评议及考核等工作,任期一年。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由该成员兼任;聘任秘书长1名,由学工部、院团委专职干部兼任。

第十九条 级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执行主席由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工部、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党委批准。

第二十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四)与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六)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经主席团合议并报学工部、院团委同意后并获得学生代表中多数的同意后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协调各学生会的工作。

()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代理执行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可经常任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予以罢免和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 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第二十五条 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学工部、院团委的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相关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通过“校长面对面”“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第二十八条 推动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学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有关学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级学生会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支部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条 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党支学生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执行主席一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应与级学生会对应,系学生会人数一般为20-30人。学生会应及时向学生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工作要求。

第二节 班级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班级委员会(简称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党政和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六条 建议每个班委会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级委员若干人协助工作。50人以上班级可增设副班长一人。

第三十七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规定。

第三十八条 班委会具有监督所在学生会的权利。

 经费

三十九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学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四十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四十一  经费的支出情况应每学年公布。

章 附 则

四十二条 本章程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张璞

共青团员

运动与健康系

2018级

2/102

2

王璨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35/147

3

王亚峥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19级

1/33

4

段晓宇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19级

1/23

5

李添硕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19级

2/31

6

郭诚翰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19级

6/27

7

苗紫阳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19级

1/31

8

班海楠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工程系

2019级

1/45

9

李根龙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19级

1/47

10

李腾雨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19级

6/23

11

张尧

共青团员

机电系

2019级

9/33

12

霍骏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19级

1/26

13

苏超

共青团员

机电系

2019级

1/35

14

孔晓龙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19级

5/18

15

武帅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6/82

16

刘璐瑶

共青团员

运动与健康系

2019级

27/122

17

程志静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19级

3/29

18

张超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19级

5/34

19

佘冰

共青团员

机电系

2019级

1/12

20

王清妍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19级

5/68

21

程英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4/82

22

沈文静

共青团员

运动与健康系

2019级

2/122

23

张金鹏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19级

5/35

24

李浩诚

共青团员

机电系

2019级

1/22

25

郑天晴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19/86

26

焦振兴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19级

15/17

27

贺凯蕊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19级

1/26

28

宋瑞欣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19级

1/22

29

周春光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5/73

30

石丹妮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19级

5/23

31

宋文豪

共青团员

机电系

2019级

1/35

32

张雯聪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11/86

33

张润琪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19级

2/47

34

韩璐瑶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19级

6/51

35

冯一特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19级

3/13

36

王新蕊

共青团员

运动与健康系

2019级

12/71

37

陈赓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19级

7/47

38

陈久迎

共青团员

艺术系

2019级

3/55

39

李硕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工程系

2019级

1/45

40

张泽华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19级

5/27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和系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本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别按照学院在校生人数的0.1%产生,名额不足1人的系按1人计算。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系党组织推荐,学工部、团委进行面试审核,报学院党委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院级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一、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二、本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班级团支部、系党组织推荐,学工部、团委面试审核后,报院党委确定。

五、经院党委批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本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共6名,应选主席团成员5名,差额1名。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候选人投赞成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对候选人投反对票或弃权,不选择带有此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另选他人,需保证该另选人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选择标有另选人的选项,并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八、选票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不得超时、延时,或者由他人代为投票的,均视为无效票。

九、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教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2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十二、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批准。于12月8日召开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团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学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勇担大任,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在建设河北最优全国一流高职院校”的新目标中奋发成长成才、谱写青春华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2019年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0128  

(二)地点: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中心

三、会议日程

预备会议(9:00)

1、听取学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4、通过大会代表条件及代表产生办法;

5、表决通过大会分组情况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6、表决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7、宣布大会代表须知

(二)开幕式9:00)

1、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和来宾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爱花致开幕词

4、共青团邯郸市委领导致贺词

5、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安兵作重要讲话

6、开幕式结束,合影留念

第一次全体会议13:00)

1、宣读会议须知和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2、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分组讨论14:00)

1、各代表团分组讨论

  内容:学习领导讲话;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草案);讨论学生会未来工作规划

2、总结汇报分组讨论结果

第二次全体会议15:00)

1、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人员名单》

3、宣布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4、投票选举

(休会,统计选票)

(六)全体会议16:00

1、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2、宣读《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3、宣读倡议书

4致闭幕词

5、宣布大会闭幕

6、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活动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学代会正式代表225人,占我学生总数的1.58%。

二)代表条件

1.具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系班级团支部在本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在内部公示。各在代表产生后,各学生会需填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学院党委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学院学工部、团委审批、学院党委通过的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团委共同参与的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一)考核程序:

1.自评(20%):

级学生干部自评:由学院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级学生干部于每学期期末(6月和12月)上交本学期工作述职报告及自我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整理成册存档。

2.互评(40%):由院、系两级考核工作小组分级负责组织,对所有院、系两级学生干部进行互评。

3.主席团评(20%):由院两级考核工作小组研究综合评定。

4.大众评审(20%):根据院系两级学生干部实际情况,选取相应、相应班级的若干学生代表,对学生干部进行客观评价,系两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审核、严格监督、严格执行。

(二)考核方式

级学生干部:

1)召开群众座谈会:

从学生干部班中所系每寝室随机抽取一名成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会议中主要考核学生干部群众基础及德、能、勤、绩等综合能力。

会议中严格记录每位学生干部的优缺点并存档。

2)填写统计群众考核表(见附件6)

在学生干部所属班级中,随机抽取1/3学生群众,针对该学生干部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能力的考评,由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位学生干部的考评结果进行统计总结。

3)对民主评议的跟进与总结

完成以上两环节后,由考核工作小组研讨商议,对学生干部进行汇总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

(三)考核内容:

1.考评德、能、勤、绩、综合等五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20分、绩占30分、综合占10分。

2.按照《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学生干部考评细则》有关要求测评。

(四)奖惩办法:

1.本考核实行一期一评,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聘用和评奖、评优的依据。

2.根据《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凡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德”占20分,低于12分(平均分)者予以解聘。

“能”占20分,若低于12分(平均分)者予以解聘。

“勤”占20分,其中会议、规定活动出勤低于10分的予以解聘。

“绩”占30分,考试成绩一栏评分低于5分(含5分)予以解聘;有一门功课不及格的予以解聘;工作成绩一栏低于10的予以解聘。

“综合”占10分,加分超过6分,会优先考虑评优评奖和聘用。

3.学期考核总分不及格者予以解聘,80分以上会优先考虑评优评奖和聘用。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院党委领导。

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2019年10月18日,院党委书记杨华云主持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生会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对学生会长期以来坚持传统、创新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是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深刻认识做好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融合。二要着力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将学生会建设纳人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工作实效。三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打造有精神、有文化、有魅力、有生命力的学生组织,完善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的渠道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

2.2020年123日,院党委会研究学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会议审议通过学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任务、大会的组织机构、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产生办法,同意大会于2020年128日召开。

3.2020年128日,学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校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安兵、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爱花、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各系学生主任、团总支书记出席大会开幕式。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出席并参加大会。全体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二、明确工作机制。

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会工作参与学生会管理。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三、加强制度建设。

党委探究实施“校长面对面”制度化,通过制度化建设,进步畅通学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渠道,密切领导与师生的联系,增强学生参与学民主管理的意识,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12月3日院长张安兵同学生干部座谈,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学生会发展情况,以及学生的基本诉求。要求全院学生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