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大学生发明、设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第八届大学生发明、设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大力推进我院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教育及活动的广泛开展,努力培育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充分展示我院“创新,创意,创造;发明,发现,发展”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促进我院教学、科研以及学校文化建设,激发广大学生的创新热情,发掘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自主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学生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王海建 王志勇
副主任:郭文志 白敏植 亢巨生 魏全红 王少贤 王洪民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彩霞 马 宁 王六一 王清海 王庆林 王景霞
申贵河 宁广德  牟民凯 成少钧 刘立强 江红英
巩保国 杜家祥 李永民 李群明 李 峰 杨前卫 
杨爱花 张 浩 张 伟 宋泓滪 邵服民 陈彦峰 
尚慧文 郭少英 郭庆祥 郭世璋 钟芳林 郝东生 
 哲 赵英杰 赵松杰 侯希峰 侯廷生 贺建平
柏 平   索林生 贾国凯 温志强 蔺朝国 霍骁象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主要负责创新创业大赛的日常工作。
主任:杨爱花
副主任: 张沛海   杨雪冬  张 南 李 军 李丽萍 
 燕  王 策  王佳琦 温彩玲 曹永庆
     成员:孙随平 喻振超 苏文宁 刘静 李莉 陈金龙 许华尧
(三)大赛评委会
    在大赛组委会和办公室的组织下,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大赛个人成果的评定工作。
二、参赛作品
本次大赛内容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要求做到“五个结合”:做到地方特色与现代化技术手段相结合;做到职业技术教育特色与地方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到突出中华民族特色与学校文化、创新创业相结合;做到创新发明与成果转化相结合;做到全员参与关注特殊群体相结合。本次大赛形式上要求不拘一格、多种多样,只要是符合自己选题、自己设计研究、自己制作撰写的“三自”原则作品,包括技术产品策划方案、程序设计、动漫作品均可参赛。
(一)制作类
发明制作作品——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较好开发前景的实物作品。
(二)创意类
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创业计划书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艺术设计创意作品——主要是平面设计创意作品(广告和招贴海报设计)和环境设计创意作品(室内室外景观设计)。
会展策划创意作品——主要是针对展览、会议、庆典和演艺等活动提出的策划创意方案。
(三)创业类
创业实施作品——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提出的可以付诸实施的团队创业方案(进入一、二、等奖的作品需现场展演和答辩)。
三、参赛规定
(一)参赛资格——全日制在校生作品。
(二)团队人数——团队参赛不超过5人。
(三)鼓励专利——获国家授权专利作品可直进一、二等奖评选,已获国家授权专利申请号作品可直进我院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评选。
(四)指导教师——每件参赛作品只可有一位。
(五)特别限制——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或全国历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作品不能申报参赛。
(六)作品数量——参赛作品以系为单位组织,每系须组织20件以上作品参展。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上述规定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抄袭或非自创作品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一)个人评奖规则
四、评奖规则
1、设奖比例
以形式审查合格的参赛作品为基数,每种作品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评出发明创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奖励类别
1)对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分别授予获奖学生本届大赛发明创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荣誉。
2)对获得发明创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授予本届大赛杰出指导教师、最佳指导教师、模范指导教师和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的荣誉。
3、评定办法
1)三大类及制作类、创意类、创业类中的六项赛事(包括发明制作、技术创意、管理创意、艺术设计创意、会展策划创意、创业实施)作品,分别进行评选。
2)直接组织评定——各赛事作品的个人评奖,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直接随机组成专家通过分组网评或集中评定等方式确定各个奖项的初评结果。
3)初审结果报大赛组委会全体成员讨论,并以票决方式集中审定。审定的评审结果由学院同步认可和予以颁奖。
(二)团体评奖规则
1、团体评奖资格审查——能够按照学院大赛通知要求组织参赛的系方可参加团体评分。
2、团体评奖评分标准——对合规作品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1)非获奖作品:每件1分;
2)获得优秀奖:每件2分;
3)获得铜奖:每件3分;
4)获得银奖:每件6分;
5)获得金奖:每件9分;
6)国家专利局正在受理的专利作品:每件再另加 3分;
7)国家授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作品:每件再另加6分;
8)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作品:每件再另加12分;
9)六种赛事中院系每组织一种大赛另加4分。
3、团体评奖等级确定
1)参赛各系按照得分高低,由学院授予本届大赛的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荣誉。
2)团体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确定规则拿出初定结果,报大赛组委会审定。
五、大赛的评审要求
(一)实行以系为单位申报——参赛作品均以系为单位组织申报,由各系制定专人负责;各系须按照三大类六个赛事对作品分类打包申报,每件作品须注明参加哪项赛事比赛。
(二)申报形式——参赛作品均需电子稿和纸质版申报,可提供电子版实物照片、设计图和说明书等佐证材料。
(三)注意格式要求——参赛人员须填写“参赛作品简介”、相关说明书,提供相应照片;附件只能以课件ppt格式提交(如有照片,要插入课件当中,采用其他格式视为无效)
(四)组织专家网评
1、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教授、专业人士及一定量校外专家,通过分组网评确定优秀奖和三等奖,然后组织集中网评确定二等奖和一等奖。
2、评选采取背对背形式,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透明。
六、创新创业大赛的日程安排
(一)作品初审阶段:自通知之日起至申报前,各系自行初审。
(二)作品申报阶段:2013年5月27 --31日前(过期不受理)。
(二)作品形式审查阶段:2013年6月10前。
(三)分组评审阶段:2013年6月25日前。
(四)组委会审定阶段:2013年9月5日前。
七、大赛的联络方式
主要联络人员: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联络邮箱:cxds@hdvtc.edu.cn       cxdshdvtc@163.com
联络电话:0310-3162971; 3162950
                          
0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