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2022)

作者: 时间:2023-08-01 点击数:

附件2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模板)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39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1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1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1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1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1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1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1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1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1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1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1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1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建工系

机电系

计算机系

软件与大数据系

管理系

经济系

文法系

艺术系

旅游与商贸系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运动与健康系

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全国学联和省学联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各系学生代表大会。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和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协助学院做好文明校园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自主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有益于同学成长成才的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充分发挥沟通学院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合理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引导同学有序参与涉及学生重大事项的学院事务的咨询议事及监督,维护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五)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和服务,支持学生社团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骨干培养机制及退出机制;

(七)强化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

(八)引导和支持本院学生及学生团体积极进行对外学习与交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塑造良好学校形象。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在本会内以适当方式参与学院管理,对学院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配合本会工作,维护本校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四)会员在学院活动中应注意自身行为对学院名誉的影响,不得捏造和传播不当言论。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为一年。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代会多数通过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一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系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结合各系学生人数多少,适当增加人数较少的系的学生代表名额。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本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情况;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新一届常代会常任代表

(五)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七)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3.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履行义务:

1.模范地履行上述各项会员义务;

2.代表广大学生按要求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4.法律、法规及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 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院级层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任代表从学生代表大会中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5名,设轮值主席,轮值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聘任秘书长1名,由院团委专职干部兼任。

第十八条 院级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第十九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四)与系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系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六)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学生会轮值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经主席团合议并报院团委同意后并获得学生代表中多数人的同意后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协调各系学生会的工作。

(四)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轮值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代理轮值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可经常任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予以罢免和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 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第二十四条 院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相关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通过“校长面对面”“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第二十七条 推动院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学院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院有关学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院级学生会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八条 系学生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系党支部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 系层面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由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第三十条 系学生会主席团由系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系党支部和院学生会审批。

第三十一条 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设轮值主席一人,主持系学生会日常工作,轮值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二条 系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院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三条 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应与院级学生会对应,系学生会人数一般为20-30人。系学生会应及时向院学生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工作要求。

第八章 经费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学院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三十五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三十六条 经费的支出情况应每学年公布。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1.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2.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3.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4.与系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上传下达,指导各系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5.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6.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

思政部

6

1.负责落实上级组织及我院有关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2.建立学生干部档案。收取学生会干部工作计划和总结。3开展学生干部培训。4.负责学生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登记和发放学生会各类文件,负责学生会会议记录,整理保存相关文件、资料等。5.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推动学院文明建设。6.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宣传以及各种新闻稿件的撰写。7.负责学生会自媒体账号的运营。

3

文体部

5

1.负责主办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承办全院性质的大型特编排、组织、演出等工作问题。2.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文艺活动、有组织的开展各种有益的晚会。3.搞好周末文化工程,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增强校园文化氛围。4.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和各种有益的文艺晚会。

5.组织全院性体育活动,并倡导良好赛风,加强团结。6.负责学院各项大型体育活动中具的秩序和后勤工作。7.了解同学对文体课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积极向相关反映。8.组织各种体育比赛(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组建各类运动团体。

4

权益部

4

1.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配合学院对学校多方面相进行监督,并反映学生的诉求。

2.负责在全院开展学生权益知识讲座,维护学生自身权益和防诈骗知识讲座。

3.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 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4.推动学院设立“院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 搭建学生与学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5.推动院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学院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院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

5

综合部

6

1.组织全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2.负责协调院系学生会、社团以及其他学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3.负责组织企业招聘宣讲会,校外兼职,为同学做好就业保障服务。4.负责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协调少数民族同学间的关系。

5.负责定期召开女生座谈会。

6

实践部

7

1.倡导大学生文明健康、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和习惯。2.配合院系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撰写具体实践策划书,并组织实施。

3.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经验和技能。4.组织学生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和服务。

7

学科部

8

1.根据广大同学求知和成才的需要,组建各种兴趣小组,科学地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等活动,活跃第二课堂。2.收集和了解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参与教学管理与监督,拓宽同学的知识面。 3.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组织全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职业技能竞赛,各种征文、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及“读书日”等活动。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督促学生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

4.组织全院学生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计算机培训,办公软件培训,英语培训,公文写作等)。在全院积极开展倡导推广普通话活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范旭阳

共产党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0

2/30

2

常哲闻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1

2/39

3

谭钧元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2/45

4

沈云霄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21

1/53

5

付洪翘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2


6

颜冰雨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1

5/42

7

李子扬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1

3/39

8

李子卫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1

1/32

9

樊帅宇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1

6/40

10

康旭升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1

2/40

11

郑芸婷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5/36

12

李文胜

共青团员

软件与大数据系

2021

1/48

13

高嘉琪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21

5/53

14

郝春生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1

1/40

15

梁子腾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1

1/36

16

胡旭鑫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21

5/96

17

朱钰鑫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1

4/36

18

李想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2


19

齐佳文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22


20

王一博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2


21

张子贞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2


22

王雨轩

共青团员

软件与大数据系

2022


23

李欣潘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2


24

于乐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2


25

张居亚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2


26

李子贤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2


27

张硕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2


28

王丹彤

共青团员

旅游与商贸系

2022


29

王欣悦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22


30

吴冰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2


31

张淑欣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2


32

吴炳轩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2


33

李鑫诚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2


34

吴玉龙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系

2022


35

王清雨

共青团员

经济系

2022


36

赵金卓

共青团员

软件与大数据系

2022


37

相钧源

共青团员

计算机系

2022


38

吴婷

共青团员

文法系

2022


39

付鈺茹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2022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和系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本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按照各系推荐2名候选人。

5.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包含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学生,候选人中应至少包含2名女生。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班委会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班委会、系党组织推荐,学工部、团委进行面试审核,报学院党委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2022-2023学年学生代表大会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主席团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学生会或自荐的方式,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和校、院党团组织考察、审核的方法形成初步候选人,经报院团委、院党委审定后提交大会选举。

一、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候选人7人,差额2名。

三、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应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四分之三,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大会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面“x”,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票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则为废票。书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符号准确,宇迹清楚,在非投票时间提交的选票为无效票。

五、大会设总监票1人,监票5人,总计票2人,计票10人,被提名为候选人和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与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建议人选名单需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对选举中的发票、投票、开箱、计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大会会场设固定投票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报告清点选票结果。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重新组织选举。

八、主席团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者方可当选。确定当选人一律按得票多少为序,从多到少取足主席团成员的应选人数。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重新选举后得票数仍然相等,则不再组织重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但接近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将不再选举增补。

九、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方可实施。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2022128日,我院通过线上召开了2022-2023学年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召开的,大会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团的十八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善作善成,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2021-2022学年学生会工作,讨论并提出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128

(二)地点:

线上

(三)代表数量;

174

(四)会议形式:

采用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因为疫情防控需要)

三、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114900

1、听取学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2、听取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4、通过大会代表条件及代表产生办法;

5、表决通过大会分组情况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6、表决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7、宣布大会代表须知

(二)开幕式(1289:00

1、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和来宾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院团委书记赵哲致开幕词

4、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爱花作重要讲话

5、开幕式结束

(三)第一次全体会议(12813:00

1、宣读会议须知

2、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分组讨论(12814:00

1、各代表团分组讨论

内容:学习领导讲话;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草案)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总结汇报分组讨论结果。

(五)第二次全体会议(12815:00

1、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人员名单》

3、宣布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4、投票选举

(休会,统计选票)

(六)第三次全体会议(12816:00

1(召开主席团二次会议)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2、宣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宣读倡议书

4、致闭幕词

5、宣布大会闭幕

报道链接:https://www.hd-u.com/xsgzb/info/1063/1914.htm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学代会正式代表不得低于1%。

(二)代表条件

1.具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各班委会在本系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班委会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班级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院正式代表并在系内部公示。各系在代表产生后,各班级需填写《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系党组织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各系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学工部审核,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报学院党委批准。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试行)


总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任务列表》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生会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打造政治可靠、朝气蓬勃的学生干部队伍。把从严治团、从严治会,要求落到实处,更好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核心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对象

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

二、评议内容

从基本素质、能力水平、现场考评三方面进行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学业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分 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 50%;能力水平考核包括组织领导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信息收集和处置能力等方面,总分 100 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 50%;现场考评包括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述职评议结果不占分数。详细考核内容如下:

()基本素质考核

1.政治素养方面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 分)

(2)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之中。(10分)

2.道德品行方面

(1)自觉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学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明确自己所肩负的重托,增强责任意识,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兢兢业业,积极工作。(10 分)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法律,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10 分)

3.学业情况方面

(1)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 分)

(2)积极参加各项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大赛。(10 分)

4.工作成效方面

(1)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5 分)

(2)有责任心、主动性、组织纪律原则性,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执行能力及思考能力。(5 分)

(3)全校性活动能够及时响应,协作配合密切。(5 分)

(4)学院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反馈落实情况。(5 分)

5.纪律作风方面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 分)

(2)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10 分)

()能力水平考核

1.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团结友爱,善于协作,出主意、提方案,带领学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20分)

2.宣传教育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要加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引导全院青年学生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20分)

3.团队协作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成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开阔的胸襟,能够互帮互助,发挥各自的优点和长处,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善于与同学交往,与每位同学交朋友。(20分)

4.信息收集和处置的能力: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能够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考虑学生的需求更好的服务于学生。(20分)

(三)现场考评

1.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

2.述职汇报。着装整齐,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三、评议方法

院学生会述职评议由院团委组织开展,院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提交述职评议材料,并向评议小组进行述职,述职评议原则每学期进行一次。

四、评议小组

以学生代表为主,由院党委学工部、院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

五、评议程序

1.提交述职材料: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提交述职材料,将相关佐证材料按序收集整理,提交指导老师。

2.召开评议会:院团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会,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听取学生骨干工作期间履职情况,进行如实测评。

3.结果统计:院团委汇总、统计测评结果,根据评议分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总分达到 8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总分 60分至 79 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共青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刘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