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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毕业设计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18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试行)
 
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结合艺术系专业特点和专业教学要求,特制定《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试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目的

    毕业设计工作旨在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的基本方法,培养观察分析和解决有关理论、技术现实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强化提高设计创作水准,使之初步具备较强应用性综合设计创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应对学生严格要求,抓好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培养学生勤奋、严谨、求实的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实践,使学生对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调查研究及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造型审美、创意表现能力等受到综合训练。具体要求如下:
1、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如检索文献、写作、绘图、计算机应用等)的能力;
2、收集加工各种信息,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3、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初步能力;
4、培养学生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探索,严禁抄袭和剽窃等不良行为;
5、树立全局观点,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选题
1、成立由系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与部分高职称教师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小组,领导、监管全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审核毕业设计选题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和质量,处理毕业设计中疑难问题。
2、各教研室应自始至终参与、研究和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并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任务书及要求的拟定、检查、毕业创作作品展览以及毕业答辩组织等负责。
3、指导教师应及时按规范要求填写任务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教学主任审阅同意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下达至学生。
4、毕业设计课题的选择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拓宽学生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保证学生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选题应在本专业范围内,鼓励结合社会实践、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由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于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期末前提出,每位教师须提供2个以上选题,报教研室、系部审核批准。                                                                                      6、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根据自己特点,选择指导教师和选题,选择定位后,不得随意改变指导教师和选题,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改换指导教师,需经教研室主任及教学主任批准同意后方能确定。                         
7、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不超过系部规定数额,如果特殊原因指导学生超过规定人数的,应申请系部教学主任批准。                                                                      8、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期间,由指导教师负责对毕业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四、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确有需要时,可聘请校内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和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2、凡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应以严谨治学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培养,还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3、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职责是:
  (1)负责向指导学生明确说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目   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成果、进度安排及必要的参考文献。
  (2)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答疑,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加强过程管理。
(3)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的思想性、艺术性、能力水平等进行客观评价,审核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4)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学习态度和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准确、公正地评定毕业设计(论文)建议成绩。 
(5)作为答辩小组的成员参加毕业答辩。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认真选题,定位指导老师。
    2、学生在选题确定后,应服从安排,遵循指导教师的指导。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独立思考,勤于实践,努力创新,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
    3、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并采用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规格,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严禁抄袭行为,不得请他人代做。如在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发现抄袭他人成果,经指导教师批评教育仍无改进,已不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者,指导教师可报请系部批准,中止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4、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完成设计作品。同时结合作品,或另外选题写一篇正文三千字以上的论文,参加答辩。
5、毕业设计(论文)应按照指导教师内容要求和具体规格、尺寸设计创作,并根据系部具体要求制成易于保存的光盘。毕业设计(论文)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打印装订并附电子文稿在毕业答辩前上交系部。
6、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详见附件)
    7、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系部统一要求的格式打印,要求图文结合,精心编排编印,纸张大小A4,一式三份。   
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方式。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将规定的材料全部交指导教师审阅。经指导教师审阅合格,学生应参加毕业答辩。
2、凡是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任务或完成质量太差,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答辩,按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处理。
    3、答辩前将毕业答辩小组的组成,毕业生答辩分组名单,答辩的时间、次序和地点在系内张榜公布。毕业答辩不得缺席。无论何种原因,学生如未按公布的时间参加毕业答辩,按自动放弃处理,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4、毕业答辩公开进行。参加答辩前,学生应认真准备PPT演示文稿。答辩时学生应先介绍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所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主要思路、方法和成果,以及对所完成任务情况的自我评价。答辩小组成员应在学生介绍并审阅学生成果后,就所做课题向学生质询提问。提问的内容应注意考核学生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任务、学生对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的程度。
    5、答辩小组的成员应就学生答辩情况评定成绩,当场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答辩时应做好记录,以便评定成绩时参考。学生成绩按学生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教务处。
6、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七、组织管理
    1、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教研室确定指导教师名单,根据本系各专业的选题要求或选题范围,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选题并审定题目,掌握指导情况和工作进展,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作为毕业答辩负责人之一,负责毕业答辩的日常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作品评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2、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的主体,是直接组织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单位。教研室应参与、研究和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负责对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人员分配、选题审题、任务书审核,组织安排设计(论文)的检查工作,组织毕业作品展,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汇总、存档等各项工作。
    3、在答辩前成立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4—7名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小组成员一般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可聘请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校内外专家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均是答辩小组的成员。每个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应配备1名秘书,负责小组的记录、材料整理和其他工作。
4、学期结束前,系应就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进行总结。
八、时间安排的要求
    1、应于第五学期的15—18周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任务书经指导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审阅,系部同意后下达给学生。
    3、答辩前一周确定答辩小组的名单、答辩时间安排和工作细则。
九、作品展览及留校
   1、毕业设计作品和设计说明书经筛选后,优秀作品按系部具体要求打印规范尺寸参加毕业设计作品汇报展。
   2、毕业设计作品展览一般在每年的六月中下旬举行。由各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全体指导老师和所有毕业生共同参与布展、撤展。
3、在可能的条件下,将展览向社会开放,通过交流,扩大专业影响和社会知名度。
4、每个专业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留校,留校作品由各教研室确定,留校作品必须完整。教学秘书负责收集、登记、上交到系办。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