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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6 12:25:58    点击次数:

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完成时间2021620日前完成。

(二)评议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

(三)评议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在建党100周年之际,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党支部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为实现学院高质量教育发展奋勇争先,拼搏奉献。每名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争取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

(四)评议程序:党员评议要经过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结合,支委会结合评议结果研究确定。自我评议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五)要求:评议等次可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设定,优秀等次不超过20%,其余不设比例限制,要实事求是评价,评价结果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内。

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全院正式党员(中层干部不参选),表彰名额为65(其中10个名额为在防疫工作、扶贫工作、学院重点项目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各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及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中层正职不参选),表彰名额为5名。(3)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是全院各党支部(不含学生党支部),表彰名额共5个。

(二)评选条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防疫工作、扶贫工作、学院重点工作推进中表现突出,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要求是: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防疫工作、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贯彻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支部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记录齐全,无违规违纪事情发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绩显著。带头组织和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学习笔记齐全。

3.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师德高尚,受到学生和家长认可和广泛赞誉。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学院重点工作推进、主题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程序和名额

1.先进基层党支部的评选:先进党支部经各党支部推荐(含自荐)、有关部门推荐基础上,结合日常督查测评,有关部门将组织评选,由党委研究确定5个先进党支部。推荐(含自荐)名额不多于5个,不少于3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各党支部从本支部支委会及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中各推荐1名人选(中层正职不参选),有关部门将组织评比,经报院党委研究确定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各党支部按所分配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召集本支部全体人员对本支部正式党员进行民主评选推荐(中层干部不参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各支部推荐人选,报党委研究确定。

4.时间安排:620日前,各党支部将推荐结果和支部工作总结(支部书记签名)报送组织人事部。

5.表彰方式:对党委研究批准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由党委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6.材料要求:各党支部所推荐上报的表彰对象,统一用Word格式,A4纸打印,规范填报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中二寸免冠照片处,粘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推荐审批表一律正反面印制。所有推荐对象均附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标题为“ΧΧΧ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中共ΧΧΧ支部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不要副标题。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行间距固定值28磅,页边距上2.5厘米,左3厘米,右2.5厘米,下2.5厘米。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提炼而成。同时报送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zuzhibu8048910@126.com。所需表格从组织部网页自行下载。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5.推荐党支部排序表

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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