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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宗教工作联席会制度

作者:宣传部    时间: 2017-01-06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学院宗教工作的领导,提升全院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和谐建设,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宗教工作联席会组织机构

  席:院党委副书记

副主席:宣传部、党政办、学工部、安全工作处、教务处、组织人事部、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员:社科部、基础部、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管理系、经济系、文法系、艺术系、旅游与商贸系、运动与健康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的支部书记,其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长兼任。

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传达学习上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2、负责对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学院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党委提供政策性建议。

3、及时关注宗教方面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校园渗透活动的信息和动向,严防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制定反邪教相关制度,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学院渗透和校园传教渠道。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宗教问题所引发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做好少数民族教职工、学生及信教师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宗教工作联席会对学院党委负责,与学院有关的宗教方面的事项,经联席会研究认为有必要的,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6、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

三、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部门的要求适当增加。

2、报告制度。各成员部门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汇报,每学期末向学院宗教工作联席会办公室递交书面总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每年底召开工作总结会。

3、交流制度。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宗教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涉及敏感性的、重要的工作情况应及时提交给联席会议交流与研究。

4、调研制度。根据需要,可组织成员部门就宗教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分析情况,提出建议,为院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5、协调制度。对于涉及宗教工作的政策性问题,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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