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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通用安全管理规则

作者:    时间: 2021-04-13    点击次数:

一、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及在室内住宿,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器皿、材料都是保证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全体师生必须爱护仪器,妥善保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将实验室的仪器和材料带出室外或用于私人用途。

三、 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重申操作规程,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待排除故障方可进行实验。

四、 学生实验时应尊重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职权,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教师和技术人员许可,不准随意乱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五、 精密仪器概不外借,一般仪器设备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六、 实验完毕后,应将所用仪器、工具归还原处,还原仪器开关,回收多余材料,整理实验桌,擦洗仪器不见及容器,关闭电源、水源、气源、排除有害气体,并做必要的清扫,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认为满意后方可离开。

七、 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方便于取用位置,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八、 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一切过期、变质的危险品及其残渣,使用单位应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销毁处理。

九、 师生在实验室工作时,如遇仪器发生故障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听从处理。

十、 对于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强令他人冒险实验操作以致造成事故,无论是领导和实验人员都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