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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禁止养猫、犬等宠物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4-29    点击次数: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内禁止猫、等宠物管理规定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邯郸市养犬管理规定》及《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管理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学院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包括教师、临时工、学生) 

二、管理区域 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 校园公

共活动场所

三、管理部门  安全工作处。

四、管理规定 教学区为猫、等宠物禁入区,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放、遛狗。

五、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无牌无证犬只将由安全工作处捕抓并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安全工作处协助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犬只饲养人治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校内通报批评没收宠物,送交动物保护协会

安全工作处

2020年4月23日